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和平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源市益民街8号B栋2楼招标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35-250ZD690043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和平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4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和平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内容:国家税务总局和平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详见《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2)服务期:2年,即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3)本项目不分包组,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标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本国货物或服务,监督管理部门为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监督裁决处;
(5)品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6)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合同履行期限:2年,即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①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②若分公司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其他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物业管理)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国家有关规定调整上述网站查询渠道的,以最新规定为准);(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9日 至 2025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源市益民街8号B栋2楼招标室
方式:现场或网上报名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益民街8号B栋2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可采用自行前往现场获取或线上获取任意一种报名方式:
①现场获取:投标人到河源市益民街8号B栋2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现场递交《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②线上获取:投标人将《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Email:GDYZHY@126.com)。《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由我司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则视为未完成报名。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和平县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城福和大道东侧
联系方式:0762-56801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河源市益民街8号B栋2楼
联系方式:0762-3288589、0762-3288292(财务)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俞滨滨、何舒萍
电 话: 0762-3288329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