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YTDZB-2025CS09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人民银行新疆分行房产处置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因泰和泰(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放弃本项目成交资格,依据本项目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第22.2条内容:“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采购人同意顺延第三名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作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乌鲁木齐晚报传媒大厦B座8层
中标(成交)金额:10.00(万元)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所规定标准下浮30%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105万元(人民币)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395号
联系方式:王安辉 0991-23732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星耀天都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59号时代广场A座24F
联系方式:李芸:15276553675 丁睿:188326658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芸 丁睿
电 话:15276553675 188326658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