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蒲村派出所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1月22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ZB-BJ-2025-514
项目名称:蒲村派出所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岐山县公安局蒲村派出所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87,939.15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警察业务用房施工 | 蒲村派出所建设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岐山县公安局蒲村派出所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2.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2.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2.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2.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2.13 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者有最新政策文件按最新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岐山县公安局蒲村派出所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代表参加采购活动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供应商资质: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5 年 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完税证明:供应商须提供 2025 年1月至今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 ,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履约能力: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9)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10)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EF%BC%89%E6%9C%89%E8%A1%8C%E8%B4%BF%E7%8A%AF%E7%BD%AA%E8%AE%B0%E5%BD%95%EF%BC%9B%E4%B8%8D%E5%BE%97%E4%B8%BA%E2%80%9C%E4%B8%AD%E5%9B%BD%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BD%91(www.ccgp.gov.cn)%E2%80%9D%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8%A1%8C%E4%B8%BA%E8%AE%B0%E5%BD%95%E5%90%8D%E5%8D%95%E4%B8%AD%E8%A2%AB%E8%B4%A2%E6%94%BF%E9%83%A8%E9%97%A8%E7%A6%81%E6%AD%A2%E5%8F%82%E5%8A%A0%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6%B4%BB%E5%8A%A8%E7%9A%84%E4%BE%9B%E5%BA%94%E5%95%86%EF%BC%9B%3Cp%3E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1月09日 至 2026年01月15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1月22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在线提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1月22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有意向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并打印回执单,报名成功后即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磋商文件(*.SXSZF格式),如未及时下载磋商文件(*.SXSZF格式),所引起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EF%BC%89%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5%8A%A0%E5%85%A5%E9%99%95%E8%A5%BF%E7%9C%81%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E%9B%E5%BA%94%E5%95%86%E5%BA%93%EF%BC%9B%3C/p%3E%3Cp%3E
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实行电子投标,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缴纳磋商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提交的,系统将会拒收。
5、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随时留意【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区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若变更公告中明确注明本项目提供有变更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企业端后,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下载〗获取更新后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系统将拒绝接收。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新)。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宝鸡市)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宝鸡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http://***/fwzn/004003/20231123/d2048104-5dd1-4825-97f0-186cb8450ee5.html%E3%80%82%EF%BC%89%E3%80%82%3C/p%3E%3Cp%3E
7、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供应商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签到、解密、磋商或二次报价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8、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岐山县公安局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凤鸣镇凤鸣西路15号
联系方式:198091736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第五大道新街口商务楼 515 室
联系方式:199920781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宝鸡经办
电话:19992078196
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