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宁县2025年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肃宁县2025年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已由肃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肃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肃宁县2025年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肃发改审字【2024】70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肃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批准,项目业主为肃宁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肃宁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肃宁县境内
建设规模:本次道路改建总长度约 9.908公里,其中包括新建沥青路面、新建水泥路面、路床处理、路线交叉、标线、交通标志、防撞护栏、太阳能路灯、边沟、行道树等。具体以清单图纸载明为准。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4 个月,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9 月30 日,交工日期2026 年 1月 31 日,缺陷责任期 12 个月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财务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1.4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5其他要求: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 2022年 8 月 1 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须为小微企业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8-20 09:00至2025-08-27 09:00,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9-1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 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
(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招标代理费: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法计算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平台使用费: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根据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收费标准,本项目平台使用费为2000 元
本项目监督单位为:肃宁县行政审批局监督电话为:0317-5015293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线上提交(方式)向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苏安宁,联系电话:0317-5534106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肃宁县行政审批局
电话:0317-5015293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肃宁县2025年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 | 投标人/供应商 | 2000 |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肃宁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海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肃宁县泽城路 | 地址: | 沧县纸房头乡窎庄村村北02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樊春艳
| 联系人: | 苏安宁、李星池 |
电话: |
0317-5032991
| 电话: | 0317-5534106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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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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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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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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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原文链接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