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保山市人民医院2027年度食堂物资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链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24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SZC2026-G1-01255-BSTR-0086
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2027年度食堂物资采购
预算金额(元):11160000
最高限价(元):1116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保山市人民医院2027年度食堂物资采购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1116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1.采购内容:本项目择优选择1家各类食堂物资定点配送供应商,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食堂日常需求的各类物资按时、按需、按量开展供应采购及配送服务工作,以及涉及各类食堂物资的采购、配置、运输装卸、交付、检验(检疫)、验收和供货期限内售后服务等,合同履行期限内确保不出现任何食品物资安全问题。2.采购清单(见附件公告全文)3.项目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关于食堂物资使用的说明:投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进行采购及配送,且须保障食品质量和卫生安全,接受采购人、采购人食堂职工和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监督和检查。投标人若有幸中标,必须为拟供应的食堂物资投保,累计赔偿责任限额不得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责任限额不得低于人民币300万元,每人赔偿限额不得低于人民币80万元。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拟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整体投标不得拆分。6.投标报价要求和相关说明:(1)投标报价类别: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填报投标总价(固定金额:1116.00万元,按采购预算填写,不得调整)、各类食堂物资采购配送全费用综合单价折扣率投标报价等信息。(2)投标报价计算公式:各类食堂物资采购配送综合全费用综合单价折扣率是在各类食堂物资市场价格的基础上填报统一折扣率(不得分类填报不同折扣率),即各类食堂物资采购配送全费用综合单价折扣率投标报价=(各类食堂物资采购配送全费用综合单价实际价格/各类食堂物资采购配送全费用综合单价市场价格)*100%。各类食堂物资采购配送综合全费用综合单价折扣率投标报价执行统一折扣率,各类食堂物资采购配送综合全费用综合单价折扣率投标报价不允许在已有统一折扣率的情况下再分别设置不同的折扣率。(3)各类食堂物资采购配送综合全费用综合单价须包含其采购费、包装费、运输配送费、检验(检疫)验收费用、售后服务费用,项目人工费、保险、税费、风险(不可预见费)及保证具体服务工作项目顺利开展的所有费用,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各类食堂物资采购配送所涉及的费用将统一计算纳入开展各类食堂物资采购配送全费用综合单价中,不再单独计算列支费用,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再收取其他费用。7.合同价确定方式、8.合同执行相关说明、9.履约保证金要求、10付款方式见附件公告全文。
合同履约期限:标段(包) 1,项目服务期限为1个自然年,项目管理方式为采购人对供应商实行不定期合同履约考核、检查及评价。在合同履行期限内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合同履约考核、检查及评价,若考评结果不合格的,采购人将发出整改通知书并要求限期整改,供应商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同时,当结算金额达到采购预算金额或服务期限达到合同履行期限,则合同履行完毕,以先到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 3.1本项目不接受中标后再次转包、分包开展食堂物资采购和配送,请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不转包、分包的书面承诺。3.2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若为食堂物资生产商的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采购范围的法定要求);若为销售(经销)配送单位的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采购范围的法定要求),许可证资质证件所载明的经营范围不包含预包装食品的,还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备案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材料且备案经营内容符合本项目采购范围的法定要求。3.3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投标人在本项目评审之日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各参与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1月03日至2026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链接])
方式:请投标人于本公告规定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采用单位数字证书(CA)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并进行账号与数字证书(CA)绑定后,凭数字证书(CA)进行确认参与本项目并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如有)。注:本次采购采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开展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需要使用CA,云南支持云南壹证通CA、云南CA等,申请相关说明如下:(1)云南壹证通CA申领链接:[链接]。云南壹证通7*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400-004-0628(紧急办理可拨:19987563037)。(2)云南CA申领链接:[链接],请投标人自行注册办理,云南CA客服热线400-6727-666。 (3)如果投标人已办理以上任一CA机构的数字证书(CA)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均可直接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云南省外供应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办理的其他CA(汇信CA、福建CA等)可直接使用。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4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本项目采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远程开标评标工作,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各投标人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参与采购活动并递交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4日 09:00
开标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开评标室
五、投标保证金信息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标段(包)1
缴纳形式:
保函
供应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金融支撑服务模块([链接])申请电子保函的,平台自动提交和验真,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链接]?id=1007531;申请纸质保函的,送达地址:无需送达,请将保函放置在投标文件中。
银行转账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新村支行
收款户名: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53001728642051000568
支票、本票、汇票
送达地址: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1.1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链接])。1.2投标人在参加投标之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开招标公告全部内容;公开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向各投标人发布。2.采购意向公开情况: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2026年09月30日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项目采购意向公开信息,采购意向公开信息网址“[链接]?sys_purchaseintention_id=5c832a1b.1a0d27c9e67.14aa”。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3.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在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山市人民医院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875-2128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联系方式:0875-2147689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杨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杨先生
电 话:0875-2147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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