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正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潮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韩江新城消防站建设项目空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韩江新城消防站建设项目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ZZD[2025]B11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68-235595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潮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枫春南路3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先生、0768-235595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潮州市正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邱先生、0768-2303555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绿茵路金阳大厦202
一、采购项目内容
详见询价邀请函
二、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2日 15: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潮州市正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潮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的委托,参照政府采购询价方式对韩江新城消防站建设项目空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一、项目编号:CZZD[2025]B116
二、采购项目名称:韩江新城消防站建设项目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54,925.00
四、采购数量:一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详见询价邀请函
六、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必须是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6日期间[办公时间内(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凭下列资料到潮州市正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绿茵路金阳大厦202)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购买询价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2)经办人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注:
1.本项目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本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
2.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八、已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本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11月12日15时00分前凭下列资料和报价文件(附件1)(下列资料及报价文件应编制一式三份)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密封送到潮州市正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绿茵路金阳大厦202)。供应商对报价响应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1月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至少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及资产负债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原件,加盖公章);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6.与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7.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若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询价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9.参加询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10.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信用记录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11.项目涉及其他资料。
九、采购结果确认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按照询价规则对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进行排序,并向采购人推送成交信息。采购人在1个工作日内根据成交信息确认采购结果。成交信息包括品牌、型号、技术服务响应情况、成交供应商、成交价格等内容。
采购人确认采购结果后,采购代理机构向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出具成交通知书、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出具采购结果通知书。
十、合同订立
采购人应按照询价成交通知书确定的品牌、型号、技术服务参数、价格、数量、交货期等事项,在5个工作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纸质合同(附件2)。
十一、完成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验收。
十二、交货及安装地点。
(1)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将货物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摆放在指定的场所。
(2)安装人员应与货物同期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同意不同时到达的情形除外)。
十三、质保期服务要求
(1)质保期服务标准
空调机包含该产品出厂市价标准服务,同时包括整机6年质保(含冷媒),如厂家提供的质保期年限有更高要求的,按其要求。
(2)故障报修服务
提供多渠道的报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制造商售后服务热线)。
5×8小时技术支持服务,2小时电话响应,24小时内上门服务。
(3)故障处理方式及排除故障的措施
故障报修后2个工作日内解决问题,产品2个工作日内不能修复的,提供备机服务。
同一台机主要部件(压缩机、蒸发器、主控板、冷凝器)1个月内连续2次出现同一故障时,须于2个工作日内无偿更换同规格的设备。
十四、报价要求
响应单价是包含设备及随机配送的配件及辅材、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上门勘查设计安装方案、安装等及质保期服务的全部含税价格。
十五、项目实施人员要求
(1)响应供应商为本项目配置的实施人员至少包含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1人、《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1人、《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1人、《特种作业操作证》(制冷与空调作业)2人,所有配置人员均需持证上岗。
(2)响应供应商要为上述项目实施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十六、验收标准
(1)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
(2)装箱单(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他应随产品一同装箱的技术资料等);
(3)验收时如发现成交供应商所交付的设备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采购文件或合同规定之情形时,采购人将作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供应商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将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如果合同设备运输和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安排换货,以保证合同设备安装调试的成功完成。换货的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十七、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项目预付款;
(2)设备全部到货且开箱初验合格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作为项目到货款;
(3)项目经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
注:成交供应商凭以下有效的文件向采购人提出支付申请: ①项目合同; ②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 ③本项目成交通知书。
十八、询价规则
按照满足需求及要求(不满足询价需求或要求的按照无效响应废标处理)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最低的,排序第一,依次类推。有效响应的供应商不得低于三家,否则按照废标处理。
十九、成交服务费
1.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服务费。
2.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必须按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服务费。
3.本次成交服务费为6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仟元整)。
4.成交服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
5.成交服务费一次性以银行转账、电汇或现金的形式支付。
6.接受服务费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
户 名: 潮州市正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2004024009200025259
二十、联系事项
(一)委托人:潮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枫春南路35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8-2355952
传 真: / 邮 编:521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潮州市正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绿茵路金阳大厦202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0768-2303555
传 真:0768-2303557 邮 编:521000
潮州市正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3日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5.4925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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