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秀屿区埭头第二中心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莆田市秀屿区埭头第二中心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莆田市秀屿区埭头第二中心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CXM20250407
项目名称:莆田市秀屿区埭头第二中心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3934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3934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莆田市秀屿区埭头第二中心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1 | 439340 | 年 | 物业管理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节能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2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2.1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06日至 2025年05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供应商先将标书费转账到指定的帐户,再将转账凭证、报名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手机、E-mail、报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发送至我司邮箱,我司再将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报名人。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电话:15600047262
邮箱:zb0901201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