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新乡县凤鸣湖绿化养护及物业管理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乡县政采竞谈-2025-93/(县区)2025TPDL307号
2、项目名称:新乡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新乡县凤鸣湖绿化养护及物业管理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2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2月26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新乡县政采竞谈-2025-93/(县区)2025TPDL307号 | 新乡县凤鸣湖公园及500KV高压廊道绿化养护及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内容包括绿化养护面积16.6万㎡,物业管理区域面积13.5万㎡,湖水面积3.8万㎡,服务期为1年。(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采购项目需求及要求”)。 | 新乡县昊宇污水设施服务所 | 河南省新乡市新乡县新乡经济开发区金融路商务中心 3 号楼 7 楼 716房间 | 1425000.00 | 元 | 评审价格:1425000.00元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新乡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新乡县凤鸣湖绿化养护及物业管理项目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一年 | 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标准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 ||
三、评审专家名单:技术类-(公共服务)李立,技术类-(公共服务)宋来忠、采购人代表-李书星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相关法律及委托代理协议约定
收费金额:13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部门: 新乡县财政局:0373-5589099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乡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地 址:新乡县商务中心3号楼
联系人:侯振
联系方式:16637367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鑫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新乡市高新区西台头村中区90号
联系人:娄天亮
联系电话:176130711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娄天亮
电 话:17613071137
河南鑫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0日
服务承诺.pdf 新乡县昊宇最终报价.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谈判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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