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5032025000065
二、项目名称:义务教育阶段校园秩序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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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志城保安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四川宜众劳务开发有限公司) |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育才路北段(万兴花园C区F组团)1幢3单元3层1号 | 5,943,800.00元 | 95.4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宜宾志城保安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四川宜众劳务开发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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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5040300 | C05040300 保安服务 | 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义务教育阶段校园秩序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采购人根据供应商的服务质量情况进行考核,一年内季度考核合格3次及以上的前提下,双方根据自身情况且自愿的情况下方可续签次年合同,最长可续签两年。合同期间因中标供应商服务无法达到采购人要求,经多次协商还不能改善者,采购人可提出解除合同,重新采购。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包晓东(采购人代表)、杨世洁、王兴旺、张清禄、刘亚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收费标准以预算金额为基数计算下浮20%后收取。对按此标准计算代理费用不足¥6000.00元的小额零星项目,代理费用统一按¥6000.00元计算,超出¥6000.00元的按实际计算。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在办理成交通知书时一并办理招标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4.099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实施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宜宾市南溪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3187313,地址:宜宾市南溪区龙源路东段129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南溪街道复兴村二社(党校内)
联系方式:135680813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西郊街道天池东路金山小区国有资产6-8号
联系方式:0831-2325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0831-2325999
长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