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2025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西盟县勐卡镇等5个光伏项目投资主体优选竞争性磋商
(招标编号:YNYJ招-2025-10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普洱市,西盟佤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普洱市2025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西盟县勐卡镇等5个光伏项目投资主体优选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社会投资人全额筹措,招标人为普洱市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普洱市2025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西盟县勐卡镇等5个光伏项目总装机16.5万千
瓦,投资估算为7.26亿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普洱市2025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西盟县勐卡镇等5个光伏项目投资主体优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普洱市2025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西盟县勐卡镇等5个光伏项目投资主体优选)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参与资源配置的企业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有
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证照的企业。
2.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2024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注:磋商申请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
不需提供利润表或损益表;2022年以后成立的按年份提供,2024年后新成立的公司,可提
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并对报表真实性进行承诺)。
3.信誉要求:磋商申请人信誉良好。
(1)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时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磋商小组评审。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
的同一项目的磋商活动。
5.本项目磋商阶段不接受联合体。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05日 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11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5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1.磋商条件
普洱市 2025 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已列入云南省2025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建设清单,采
购人为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社会投资人全额筹措,项目已具备实施条
件,现对该项目西盟县勐卡镇等5个光伏项目投资主体优选进行竞争性磋商,现竭诚欢迎具
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参与。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 项目名称:普洱市2025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西盟县勐卡镇等5个光伏项目投资主体优
选。
2.2 项目编号:YNYJ招-2025-101
2.3 项目概况及项目地点: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装机(万千瓦) 投资估算(亿元)
普洱市2025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西盟县勐卡镇等5个光伏项目投资主体优选
1 西盟县勐卡镇马散村
2
3
4
西盟县新厂镇代格拉村
西盟县勐卡镇西盟村
西盟县翁嘎科镇龙坎村
4.0
4.0
4.0
2.0
1.76
1.76
1.76
0.88
5
西盟县岳宋乡曼亨村 2.5
1.1
6
合计
16.5
7.26
2.4 项目建成时限:原则上开工后8个月内应具备投产条件,自开工之日起1年内应具备全
容量并网条件。同时针对接入220kV帕亮变电站的光伏项目,必须于帕亮变电站建成投运前
具备并网条件。
2.5 磋商范围:社会投资人负责该光伏项目并网投产的全部资金筹措,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招
投标管理、项目建设管理、项目并网、运营、维护管理等全部工作。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营的
一切费用和风险由项目投资人全额承担。
说明: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采购人实际委托的为准,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
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2.6 质量要求:保证项目所需资金及时到位,保证项目顺利、稳步推进,按时投产;达到现
行新能源项目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项目经营年限: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光伏发电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云政发〔2022〕16号)要求,项目开发经营年限上限设为25年,经营期满后由县级人民政
府收回开发权重新组织资源利用开发。
2.8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参与资源配置的企业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证照的企业。
3.2 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2024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注:磋商申请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
不需提供利润表或损益表;2022年以后成立的按年份提供,2024年后新成立的公司,可提
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并对报表真实性进行承诺)。
3.3 信誉要求:磋商申请人信誉良好。
(1)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时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磋商小组评审。
3.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
的同一项目的磋商活动。
3.5 本项目磋商阶段不接受联合体。
4.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 时间: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 方式:①现场获取: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
至现场获取。
②电子邮件获取:请将获取磋商文件资料(同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资料的扫描件)及资料费转
款凭证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
5.4 资料费:800.00元(公对公支付)
★5.5①未按本竞争性磋商要求时间及地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申请人不得参与
本项目的磋商活动。②磋商申请人必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申报
资格,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3 磋商申请人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电子光盘或U盘)和密封的
纸质响应文件送达规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为无效文件,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苏工
手 机:13011866500
邮 箱: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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