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山东东原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2025-2026采暖季第二批煤炭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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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P-SHZC-251111-01
项目名称:山东东原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2025-2026采暖季第二批煤炭采购项目
招标控制价:1038元/吨
采购数量:120000吨
标包划分:共划分为四个标包。各标包采购量均为30000吨。标包名称如下:
A包:山东东原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2025-2026采暖季第二批煤炭采购项目A包
B包:山东东原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2025-2026采暖季第二批煤炭采购项目B包
C包:山东东原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2025-2026采暖季第二批煤炭采购项目C包
D包:山东东原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2025-2026采暖季第二批煤炭采购项目D包
投标人可以投多个标包,但是兼投不兼中。按照标包顺序选择中标标包。
采购货物参数:采购内容为6000大卡面煤的供应与运输(含税),面煤参数为低位发热量≥6000大卡、含硫量≤0.4%、全水≤15%、灰分≤15%、挥发分≥30%、灰溶性≥1200℃、焦渣特性≤3。注:各投标单位投标参数不得低于要求参数,否则按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山东东原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2025-2026采暖季第二批煤炭采购项目,主要包含供货及运输。如发现进场货物质量参数不达标,将对供货方进行相应扣款。结算票据为一票制,供方向需方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完毕(如有特殊情况调整供货期限,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投标企业中标后供货周期内价格不予调整,按照投标企业投标报价进行据实结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投标人自2022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供应过至少一项实际供应量不低于2万吨的煤炭供货业绩(需提供供货合同或采购方出具的最终供应量结算证明)。
3.投标人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查询);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公告时间:2025年11月12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地点:本项目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taggzyjy.com.cn)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需在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答疑后修改的最终文件为准,投标人应下载最终文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社会类项目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潜在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4.售价:0元
5.其他说明: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ca_apply/ca_apply.html%E3%80%82%E5%9B%A0%E6%9C%AA%E5%8F%8A%E6%97%B6%E6%B3%A8%E5%86%8C%E4%B8%BB%E4%BD%93%E5%BA%93%E4%BF%A1%E6%81%AF%E6%88%96%E6%9C%AA%E5%8A%9E%E7%90%86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3日9时00分。
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2.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监督单位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2.3监督单位:山东东原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8-2919930
2.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经理、张经理 联系方式:0538-282818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山东东原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平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孟经理
电 话:0538-2875926
2.代理机构:东平县金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经理、张经理
电 话:0538-2828182
地 址:东平县东平街道平湖路399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经理、张经理
电 话:0538-2828182
附件: 交易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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