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南部新城市政排水防涝工程(三期)2标段
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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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2-441481-04-01-472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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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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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南部新城市政排水防涝工程(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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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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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南部新城市政排水防涝工程(三期)2标段
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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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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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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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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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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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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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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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兴街道42号区周边段、宁新街道原四馆一场周边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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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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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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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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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级专项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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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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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总长度约463米(其中:42号区周边段约206米、原四馆一场周边段约257米)。内容包括:新建DN300~DN800排水管网、路面恢复等附属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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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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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工作包含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施工图送审及修编、图纸变更、现场技术指导、服务与监督等工作内容;施工阶段包括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建安工程内容施工及验收、档案整理备案、保修期维护等总承包范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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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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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工期:2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100个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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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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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10.4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为402.30万元,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8.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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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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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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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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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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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或由分别具备以下(1)、(2)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最多由2家企业组成,牵头人应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的工程设计资质;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市政相关专业指:市政、道路、桥梁、路桥、市政道路、市政桥梁、市政路桥、道路与桥梁、道路桥隧、给排水、风景园林等。)
(2)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建(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投标人选择项目总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由同一人兼任。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自2025年4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设计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提供投标人信誉承诺书)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3.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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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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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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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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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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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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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选择“梅州市”进入梅州专区(https://***/ggzy-portal/index.html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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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招标公告
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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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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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6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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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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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6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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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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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5年11月6日9:00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2、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5年11月6日9:00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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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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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6日9时00分
(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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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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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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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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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在各媒体发布的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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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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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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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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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大道秀塘围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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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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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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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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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3-333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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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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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澧控股(广东)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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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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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江区江南丽都西路怡雅苑B栋B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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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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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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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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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7880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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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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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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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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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3-3332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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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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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接受投标邀请和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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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内容如下: 。
5、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方将依照上述分工原则,就各方的具体工作范围和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并报发包人。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填写及盖章。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项 目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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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南部新城市政排水防涝工程(三期)2标段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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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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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招标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1月6日9:00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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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纸质保函)提交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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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6日9:00-9:30时前(以现场递交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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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提交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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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6日9:00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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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提问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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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6日18:00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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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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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6日9:00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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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标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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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6日9: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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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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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招标代理在系统点击公布投标人后30分钟内(默认解密时间的起终止计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含在线解密和现场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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