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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监督抽检专项(2025年)-采购包3采购公告

江苏省 公开招标 2025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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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工程质量监督抽检专项(2025年) JSZC-320192-JSGC-G2025-0017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4-30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92-JSGC-G2025-0017 

项目名称:工程质量监督抽检专项(2025年) 

预算金额: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在检测项目最高限价的基础上进行折扣报价,折扣最高限价为100%。如投标人报价为90%,即九折,以此类推。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采购包3:工程质量监督抽检专项(2025年)-消防验收。主要包含江北新区建筑工程的建筑材料燃烧性能、消防检测等监督抽检服务,按规范要求及时准确出具相关检测报告,以满足工程质量评定的需要。

注:工程质量监督抽检专项(2025年)(项目编号:JSZC-320192-JSGC-G2025-0011)采购包1、采购包2的中标人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但不再推荐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及缴纳税收凭据);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内容至少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计量认证证书(CMA)(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进行过备案(提供有效期内的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方式: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4-30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2.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政策功能。

3. 勘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投标人可自行勘察。

4. 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5.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投标人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83633744、025-83633743。

6.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更正公告。

7.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

(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后,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江北新区建设和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凤滁路48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5-869156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国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28层2810室

联系人:濮钰铃 张时光 孟明桉

联系电话:025-836905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濮钰铃 张时光 孟明桉

电话:025-83690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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