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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储能产业园 C01 地块储能产业新空间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宜宾市 公开招标 2025年10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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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叙州区储能园区C01产业新空间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509-511521-04-01-271651】FGQB-1036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首城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丽雅房地产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509-511521-04-01-271651】FGQB-1036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金沙江南路东段储能产业园厂区内。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62239.93平方米(约93.36亩),总规划建筑面积111816.58平方米,工作内容包含1号楼配套建筑(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单体建筑面积16295.78平方米),2号楼厂房(丙类多层厂房,单体建筑面积18146.55平方米),3号楼厂房(丙类多层厂房,单体建筑面积18146.55平方米),4号楼厂房(丙类高层厂房,单体建筑面积11595.65平方米),5号楼厂房(丙类高层厂房,单体建筑面积11595.65平方米),6号楼厂房(丙类高层厂房,单体建筑面积11595.65平方米),7号楼厂房(丙类多层厂房,单体建筑面积24184.03平方米),8号楼设备用房(单层设备用房,单体建筑面积136.68平方米),9号楼对外服务公厕(单层民用建筑,单体建筑面积112.32平方米),门卫室2栋(单层民用建筑,单体建筑面积分别为10.2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建筑的建筑、结构、强弱电、给排水、暖通、智能化、幕墙、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海绵城市、泛光照明,总平面的场地道路、场地景观绿化、场地水电管网以及相关附属工程等内容。(具体指标均以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书及审核通过的方案为准)。项目总投资45000万元。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4设计工作内容包括:按招标人给出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进行限额设计,并按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该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深化设计、变更设计、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设计服务,按时按质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主要设计内容包括本招标文件所描述的施工范围内的工程内容(详见施工范围内容)。施工图设计应契合初步设计标准、内容、范围、规模及招标文件要求及项目特征描述,同时满足招标人功能性要求及提供的主要材料及设备要求和相关行业设计标准及验收标准。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5施工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土石方工程(含岩石爆破)、桩基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梯工程、弱电工程、抗震支架工程、强电工程、泛光照明工程、外线工程、交安工程)、标识标牌、综合管网工程(包括正式电及通信网络的通道建设)、智能化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幕墙工程、网络、临时用水报装接入、临时用电报装接入(满足现场生产生活、办公等施工期间需要)、红线外场临时施工道路修建接驳、人行及车道与市政道路接驳、市政道路及设施的破坏后恢复等、规划核实(工程竣工测绘、竣工用地测绘)、室外附属工程等,具体施工内容以最终经招标人审核的施工图为准,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2.6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为210 日历天,计划于2025年11月开工建设,2026年5月整体建成。若因土地报批、杆管线拆迁、环保管控等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按时开工建设,则相应建设工期顺延,具体完工时间以双方另行协商为准。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载明的日期为准。招标人有权按照本项目建设进度,要求投标人提前完工。除工期顺延外,中标人不得主张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补偿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工程设计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施工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房屋建筑类项目设计(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2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房屋建筑类项目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除设计单位外其它施工联合体成员单位为一家时至少提供不小于2个业绩,其它施工联合体成员为多数时均须分别提供至少一个业绩)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 由设计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②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③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是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联合体的组成单位对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0-03 00:00 至 2025-10-14 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EF%BC%89%EF%BC%8C%E5%87%AD%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92%8C%E5%AF%86%E7%A0%81%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8F%8A%E5%85%B6%E5%AE%83%E6%8B%9B%E6%A0%87%E8%B5%84%E6%96%99%EF%BC%88%E5%90%AB%E6%8B%9B%E6%A0%87%E7%94%B5%E5%AD%90%E6%8A%80%E6%9C%AF%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A0%BC%E5%BC%8F%E4%B8%BA*.ZBJ%E3%80%81%E6%8B%9B%E6%A0%87%E7%94%B5%E5%AD%90%E5%95%86%E5%8A%A1%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A0%BC%E5%BC%8F%E4%B8%BA*.ZBS%E3%80%81%E5%9B%BE%E7%BA%B8%EF%BC%89%E3%80%82%E5%8F%A6%EF%BC%8C%E5%8F%AF%E9%80%9A%E8%BF%87%E6%9C%AC%E9%A1%B9%E7%9B%AE%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9%99%84%E4%BB%B6%EF%BC%8C%E5%85%8D%E8%B4%B9%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10-28 09:00。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0 月 28 日 9 时 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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