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我单位采购有关规定,我单位办公楼屋顶防水处理项目拟采取询价方式采购,诚邀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一)项目名称:岳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屋顶防水处理项目
(二)项目内容:对中心办公楼屋顶,高约10米,面积约780平米,防水施工部位进行全覆盖整体防渗处理。
1.铲除原有防水层;2.清除地面自然侵蚀层;3.转运垃圾清理;4.基层找平裂缝填补处理;5.铺设2mm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中选单位包工包料,实际面积超出预测面积的5%以内,合同总价不变。
(三)预算价:4.45万元,最高控制价:4.22万元整。
(四)项目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30个日历天。
(五)合同类型:固定总价合同。
二、资金情况:单位自筹
三、售后服务:验收合格后3年内漏水维修(具体以合同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三)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服务。
(四)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参与竞标方须在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国内企业,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的许可。
(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
四、询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所投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及要求;
4、提供售后服务承诺;
5、中小企业声明函;
6、报价单及响应清单:详见附件一、二;
注:未按采购要求和报价文件组成提供资料的,视为无效。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13日10: 00 (北京时间)。
六、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岳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综合股。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如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家,本项目自动流标。
七、开启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0月13日10:00(北京时间)在询价地点开启;询价文件开启地点:岳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八、成交原则
供应商资格合格后,以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若最低报价有相同的,由采购人随机抽签决定。
九、现场踏勘:竞价单位自行踏勘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岳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周先生(0826-5680038 )
地址:岳池县翔凤大道吴雪艺术中心北侧三号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