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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鹤岗至大连公路佳桦界至桦南勃利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施工监理JL1、JL2

鹤岗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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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鹤岗至大连公路佳桦界至桦南勃利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50724GC00010053

1.招标条件

国道鹤岗至大连公路佳桦界至桦南勃利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国道鹤岗至大连公路佳桦界至桦南勃利界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黒发改交通[2022]827号)批准,初步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鹤岗至大连公路佳桦界至桦南勃利界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黒交发[2023]298号)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鹤岗至大连公路佳桦界至桦南勃利界段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黒交发[2024]127号)批准,建设资金项目总投资104245万元,资金来源为交通运输部车购税补贴及桦南县人民政府自筹。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桦南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佳木斯市桦南县 

2.2项目概况:本项目路线起于G201国道鹤大公路(K108+374)处(佳木斯和桦南县交界处),沿既有旧路布线,经明义乡,于东辉村南侧跨越G11鹤大高速,于共和村东侧辟新线至新生村南侧回归旧路,经五分村,于六分村南侧辟新线绕越桦南镇,跨越牡佳铁路及鹤大高速,至五一村西侧回归旧路,经七虎力大桥后辟新线,绕越种畜一分场后回归旧路,下穿牡佳高铁既有框构桥,经种畜三分场,于南太平村南侧辟新线至达连泡村南侧回归旧路,止于国道鹤大公路K187+899处(桦南县和勃利县交界处铁山村)。全长79.525公里,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12米,路面宽度10.5米,挖方数量482613立方米,填方2188301立方米,路面面积为834013平方米,路面结构方案为:上面层:5厘米AC-16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下面层:6厘米AC-20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基层:32厘米4.5%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底基层:20厘米4.0%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功能层:20厘米级配碎石(中湿段设置);全线共设置桥梁16座,其中:大桥499.2米/3座,中桥56.54米/1座,小桥302.1m/12座,设置钢筋混凝土箱涵111道;共设置主线分离式立体交叉4处(完全利用1处),平面交叉130处;设置交通量观测站2处,养护道班2处(房建工程1059平方米),港湾式公共汽车停靠站18处(36座)。

2.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标段(以下简称“总监办”),负责本项目路基、路面、桥梁涵洞、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房建工程等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验收与缺陷责任期以及施工安全、环保的监理服务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标段

起讫桩号

里程

(km)

工作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元)

JL1

K108+374-K148+000

全长39.626公里

路基、路面、桥梁涵洞、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房建工程等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验收与缺陷责任期以及施工安全、环保的监理服务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设置试验室)。

4811956元

JL2

K148+000- K157+000、K157+800-K168+991、K169+128-K187+899

全长38.962公里

路基、路面、桥梁涵洞、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房建工程等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验收与缺陷责任期以及施工安全、环保的监理服务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设置试验室)(不含涉铁涉铁工程K157+000~K157+800、K168+991~K169+128)

4731324元

2.5监理服务期:预计工期为2025年9月29日—2027年9月29日,共计731日历天,上述计划施工工期为暂定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进场日期按监理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要求:服务质量满足《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工程质量鉴定为优良。房建工程验收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竣工验收的质量鉴定:合格。

2.7安全目标要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坚决杜绝重大、特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减少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安全责任事故零死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要求

JL1~JL2标段: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企业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监理工作范围内的试验检测工作应由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等级试验检测资质的单位承担,试验检测单位应持有省级或以上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若投标人不具备上述资质和证书,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委托满足上述要求的第三方对本项目进行试验检测,并附双方试验检测合同书或者意向书。满足上述要求的试验检测机构如果是投标人出资设立的视为投标人具备试验检测资质和证书要求。

3.1.2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内(2020年8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下列施工监理项目,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中(1)、(3)或(2)、(3):

JL1~JL2标段:

(1)独立完成过1项里程不少于35km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同时包含路基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桥梁工程);

(2)累计独立完成过里程不少于70km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同时包含路基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桥梁工程);

(3)独立完成过1个房建工程施工项目监理服务,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注:①业绩要求中的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不含养护工程),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1)、(2)、(3)中多个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②业绩要求在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在交通运输部无法查询,可以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如网页截图中的内容不能明确体现业绩包含的内容、里程、路面结构形式、桥梁结构物等信息,除网页截图外,投标人还须提供合同及交工证书(或项目评定书或业主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及补充的合同及交工证书(或项目评定书或业主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无法提供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页截图的,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竣工证明的彩色复印件。)

③JL1~JL2标段:如投标人提供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业绩的,其公路里程可折算成2倍的二级公路里程。例如:投标人已完成某条一级(高速)公路的监理里程为10公里,则评标时可折算为:投标人已完成二级公路监理里程为20公里。

3.1.3 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JL1~JL2标段:

总监理工程师1人,满足下列要求:

(1)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道路与桥梁)及安全、环保培训证书(如在2011年1月1日后取得的监理工程师资格,可不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或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并经注册登记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从业登记;

(2)具有道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总监理工程师近三个月(2025年5月至2025年7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1.4试验室主任最低要求

JL1~JL2标段:

试验室主任,1人。满足下列要求:

(1)具有道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同时包含道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及交通工程)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同时包含道路、桥梁(或公路、材料、桥梁、交通安全设施)〕。

(3)提供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第三方试验检测单位或投标人出资设立的下属试验检测单位)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25年5月至2025年7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1.5本次招标不接受在2024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或2023年交通运输部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在“信用黑龙江”网站(https://credit.hlj.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实验室主任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3.6本项目投标人可兼投兼中;拟委任的项目总监和试验室主任在各标段不允许重复。

3.7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09时00分至2025年9月5日16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 版) 上线试运行公告》和《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注:在下载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在下载时间截止前未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2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5.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3日09时00分(即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5年9月23日09时00分,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4万元人民币/标段。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2日09时00分,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相关规定执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https://jt.hlj.gov.cn/)网站上发布。

7.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hlj.gov.cn)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服务期的响应情况;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还会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佳木斯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佳木斯市长安路818号市政府3号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 话:0454-6770008

招 标 人: 桦南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黑龙江省桦南县金辉大街前进路15号

联 系 人: 金先生

联系电话:13091637315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联 系 人:陈永久、黄兵 

电话:0451-8188888817745649000

电子邮件:975989795@qq.com

附录 1资格审查条件 (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资格要求

JL1~JL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JL1~JL2标段: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企业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监理工作范围内的试验检测工作应由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等级试验检测资质的单位承担,试验检测单位应持有省级或以上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若投标人不具备上述资质和证书,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委托满足上述要求的第三方对本项目进行试验检测,并附双方试验检测合同书或者意向书。满足上述要求的试验检测机构如果是投标人出资设立的视为投标人具备试验检测资质和证书要求。

附录 2资格审查条件 (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JL1~JL2

近五年内(2020年8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下列施工监理项目,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中(1)、(3)或(2)、(3):

JL1~JL2标段:

(1)独立完成过1项里程不少于35km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同时包含路基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桥梁工程);

(2)累计独立完成过里程不少于70km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同时包含路基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桥梁工程);

(3)独立完成过1个房建工程施工项目监理服务,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注:①业绩要求中的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不含养护工程),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1)、(2)、(3)中多个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②业绩要求在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在交通运输部无法查询,可以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如网页截图中的内容不能明确体现业绩包含的内容、里程、路面结构形式、桥梁结构物等信息,除网页截图外,投标人还须提供合同及交工证书(或项目评定书或业主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及补充的合同及交工证书(或项目评定书或业主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无法提供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页截图的,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竣工证明的彩色复印件。)

③JL1~JL2标段:如投标人提供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业绩的,其公路里程可折算成2倍的二级公路里程。例如:投标人已完成某条一级(高速)公路的监理里程为10公里,则评标时可折算为:投标人已完成二级公路监理里程为20公里。

附录 3资格审查条件 (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 誉 要 求

JL1~JL2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且被驱逐出现场;

2、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3、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s://credit.hlj.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在2023年度未被交通运输部或2024年度未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

注:(1)近三年为2022年8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要求投标人以承诺函的形式对上述信誉最低要求中的第1至第3条进行承诺,承诺函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录 4资格审查条件 (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标段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JL1~JL2

总监理工程师

1人

总监理工程师,1人。满足下列要求:

(1)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道路与桥梁)及安全、环保培训证书(如在2011年1月1日后取得的监理工程师资格,可不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或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并经注册登记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从业登记;

(2)具有道桥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总监理工程师近三个月(2025年5月至2025年7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其他项目撤离)

试验室主任

1人

试验室主任,1人。满足下列要求:

(1)具有道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同时包含道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及交通工程)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同时包含道路、桥梁(或公路、材料、桥梁、交通安全设施)〕。

(3)提供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第三方试验检测单位或投标人出资设立的下属试验检测单位)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25年5月至2025年7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注:1. 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投标人自有人员,试验室主任应为投标人自有人员或投标人委托的第三方试验检测单位人员或投标人出资设立的下属试验检测单位人员。

2.道桥相关专业:公路、道路、桥梁、道桥、土建、土木、交通等专业。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2023年度被交通运输部或2024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和黑龙江省信用等级的以等级高的为准);

(3)技术建议书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按投标人须知要求填写)

b.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4家银行之一。

c.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方式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选择以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在线申请保证保险。系统以收到的电子保单作为保证金签收的依据。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签字。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续上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1

2.1.3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 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 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 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 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2.1.2

资格评审标 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监理资质证书。

(2)投标人的资质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和试验室主任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评分分值构

技术建议书:35

主要人员:25

其他因素:30

第二个信封(报价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

2.2.2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 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 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 5 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

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2 位小数

条款号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建议书

35

工程概述、监理工作范围

5分

①工程概述、监理工作范围:内容一般的得3分。

②内容较完整、措施较好、可操作性较强3-4分;

③内容完整、措施全面、可操作性强4-5分。

注:区间分值不包含下限,包含上限。

监理工作程序

5分

①监理工作程序:内容一般的得3分。

②内容较完整、措施较好、可操作性较强3-4分;

③内容完整、措施全面、可操作性强4-5分。

注:区间分值不包含下限,包含上限。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5分

①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内容一般的得3分。

②内容较完整、措施较好、可操作性较强3-4分;

③内容完整、措施全面、可操作性强4-5分。

注:区间分值不包含下限,包含上限。

现场监理机构设置与人员安排

5分

①现场监理机构设置与人员安排:内容一般的得3分。

②内容较完整、措施较好、可操作性较强3-4分;

③内容完整、措施全面、可操作性强4-5分。

注:区间分值不包含下限,包含上限。

监理仪器、设备和设施的配备

5分

① 监理仪器、设备和设施的配备:内容一般的得3分。

②内容较完整、措施较好、可操作性较强3-4分;

③内容完整、措施全面、可操作性强4-5分。

注:区间分值不包含下限,包含上限。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5分

①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内容一般的得3分。

②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较透彻,针对性较强3-4分;

③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透彻,针对性强4-5分。

注:区间分值不包含下限,包含上限。

对本工程的建议

5分

①对本工程的建议:内容一般的得3分。

②针对性较强、可操作性较强3-4分;

③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4-5分。

注:区间分值不包含下限,包含上限。

2.2.4(2)

主要人员

25

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20分

总监理工程师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2分;

加分条件如下:

JL1-JL2:总监理工程师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以标段计,且同时包含路基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任职总监理工程师的每增加1项加4分,最多加8分;

注:类似项目指二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施工监理项目(不含养护工程项目)。

业绩要求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如网页截图中的内容不能明确体现业绩包含的内容、里程、路面结构形式、桥梁结构物等信息,除网页截图外,投标人还须提供合同及交工证书(或项目评定书或业主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及补充的合同及交工证书(或项目评定书或业主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加分条件,则该业绩加分时不予认定。

试验室主任

5分

满足招标条件最低要求得3分;加分条件如下:

具有道桥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最多加2分。

2.2.4(3)

评标价

10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 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1,E2=0.5

2.2.4(4)

其他因

业绩

25

业绩

25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15分;加分条件如下:

(1)JL1~JL2标段:在满足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独立完成过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以标段计,且同时包含路基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桥梁工程),每增加1个项目,加5分,最多加10分。

(2)业绩要求在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如网页截图中的内容不能明确体现业绩包含的内容、里程、路面结构形式、桥梁结构物等信息,除网页截图外,投标人还须提供合同及交工证书(或项目评定书或业主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及补充的合同及交工证书(或项目评定书或业主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加分条件,则该项目业绩加分时不予认定。

履约信誉

5

信用评价

5分

满足招标文件信誉最低要求得5分;以联合体投标的单位按照其信用评价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评价等级

注:评分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注:(1)技术建议书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的算术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单项最高分和一个单项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总监理工程师的个人业绩加分条件中,在满足资格审查的最低要求下,加分项不设年限要求。

(3)投标人所附企业加分业绩应为近五年(2020年8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完成的项目业绩(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超出此时间范围的业绩不加分。

(4)业绩要求中的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不含养护工程),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加分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按照加分条件的要求分别进行加分。

(5)JL1~JL2标段:如投标人提供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业绩的,其公路里程可折算成2倍的二级公路里程。例如:投标人已完成某条一级(高速)公路的监理里程为10公里,则评标时可折算为:投标人已完成二级公路监理里程为20公里。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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