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贵州某单位2025年车辆轮胎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贵州某单位2025年车辆轮胎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佳
项目联系电话:1518080534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SPD-21
采购单位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小佳15180805344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内容
贵州某单位位于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拟通过比选采购选聘车辆轮胎服务商家,对贵州某单位2025年车辆轮胎采购咨询服务。
1.本项目预算为70000元。
2. 本项目报价为逐项报价,含采购轮胎收费标准明确的税费、人工费、服务费等费用。
3.本项目选定1家供应商成交。满足需求的前提下,按供应商报价,用从低到高的顺序排名,排名第1名者成交。如仍无法确定成交者,则另行通知组织第二次报价且第二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
4.供应商应有明确报价,按要求填写比价采购登记表(见附件2),无报价、不按要求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投标。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4.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需提供网站截图等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项目地点
1.更换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
(五)采购内容
1.在更换过程中所使用的汽车轮胎品牌必须使用主流品牌,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2.在质量保证里程或时间内,因商品质量出现问题,导致轮胎发生异常磨损,橡胶内鼓包及脱层,花纹块状脱落,免费维修更换。
3.服务保证主动热情、语言文明、随到随修,车辆轮胎更换及修理严格执行行业各项标准。
4.免费提供补胎加气、定位及动平衡等服务,遇到紧急情况时,提供免费上门救援服务。材料费及服务费均为税后价格。
序号 | 轮胎规格 | 数量(条) | 备注 |
1 | 245/45R18 | 4 | |
2 | 275/50R20 | 4 | |
3 | 255/45R18 | 4 | |
4 | 295/40R21 | 4 | |
5 | 275/50R20(防爆) | 4 | |
5 | 275/50R20(普通) | 4 | |
6 | 215/55R17 | 2 | |
7 | 225/55R17 | 2 | |
8 | 235/55R17 | 2 | |
9 | 245/55R19 | 2 | |
10 | 255/60R17 | 4 | |
11 | 265/50R19 | 4 | |
12 | 265/70R18 | 4 | |
13 | 205/75R17.5 | 2 | |
14 | 265/65R17 | 2 |
注:轮胎实际更换数量以实际更换数为准。
(七)验收标准
1、轮胎采购完成后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
2、轮胎质量及服务质量须符合采购人相关要求。
(八)采购文件获取
自公告之日起直接在本网页获取。
(九)报价资料
1.经营、履约资质材料(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件等)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比价采购登记表(见附件2);
4..分项报价表(见附件3)
5.供应商声明函,要求对采购需求实质内容做出承诺,包括:采购内容、采购预算、资质要求、质量服务要求,如有其他有利于项目的服务承诺和采购优惠的,可以一并做出(见附件4);
6.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相关信用记录网站截图资料;
7. 其他资料信用证明、资格证书(如有)请一并提供。
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壹份且为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PDF格式)。
(十)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资料应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576593716@qq.com)。送达截止时间:2025年6月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一)报价期限及延期
若在2025年6月9日09时00分之前,有效报价供应商有三家及以上,此次报价期限结束。若不足三家,从上述截止时间起,自动延期三天。
二、开标时间:2025年06月09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以上项目要求所有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且完全响应,不接受部分响应。各报价商参与投标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
2.采购人有要求报价商就需澄清报价资料进行说明或补充的权利,报价商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补充或澄清,补充或澄清资料不得对原报价做出实质性改变,如报价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补充或澄清资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采购活动。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7.000000 万元(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