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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长江沿线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示范工程-横二河(夹港至川心港)

江苏省 其他 2026年0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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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靖江长江沿线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示范工程-横二河(夹港至川心港)招标公告

合同编号:20251202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靖江长江沿线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示范工程-横二河(夹港至川心港)已由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以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以《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示范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苏财资环【2024】38号》 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项目法人为 靖江市信华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德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靖江长江沿线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示范工程-横二河(夹港至川心港)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靖江市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2.2.1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新桥镇通过滨江湿地修复,通江河道岸线修复、城镇生态保护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四大工程的实施,完成辖区内生态保护及修复,其中横二河(夹港至川心港),该河全长约900米,河口约22米,河道基底修复+生态护岸+植物防护,同时为提升排涝能力,在夹港汇口处设排涝泵站一座。

2.2.2总投资金额

工程概算投资572万元。

2.3 本次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3.1本次招标范围为靖江长江沿线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示范工程-横二河(夹港至川心港),包括:

(1)横二河(夹港至川心港),该河全长约900米,河口约22米,河道基底修复+生态护岸+植物防护,同时为提升排涝能力,在夹港汇口处设排涝泵站一座。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3.2本标段为靖江长江沿线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示范工程-横二河(夹港至川心港),最高投标限价:5062074.53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本招标项目总工期为150日历天。工程计划于2026年3月16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2.5 质量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法人)。

(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业绩要求: 拟任项目经理自2022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起作为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签约合同价35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项目(高标准农田和农业开发项目除外)的施工业绩的  。

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完工验收资料或竣工验收文件(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二级建造师及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6)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7)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

(8)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9)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0)信用等级要求:/。

(11)主要施工设备: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12)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62500时00分至202621200时00分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84/OP/Login.aspx%EF%BC%89%EF%BC%8C%E7%BD%91%E4%B8%8A%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9B%3C/p%3E%3C/li%3E%3Cli%3E%3Cp style="color: rgb(0, 0, 0);">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39日9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次招标定于202639日9时00分在靖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单位可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开标现场直播。

5.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3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3.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4.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5.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6.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7.技术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8.其他人员要求

/

9.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10.信用等级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11.主要施工设备

/

12.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2)项规定

13.社会保险

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至少包含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不含投标当月)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清单,退休人员应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4款要求,否则均按相应人员缺失处理。

14.联合体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15.分包人资格

/

16.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S=T×α+B×(1-α),其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α—T调整后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60%、65%、70%,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计算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算术平均值,计算方法为:首先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人报价后,确定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根据下列取舍规则、计算B值:

①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为0个时,B为有效投标报价中最接近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报价;

②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1个且≤5个时,B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③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剔除的个数取整数值,小数忽略)。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情形而改变,但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5062074.53元,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

   7.4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70分;项目经理业绩: 3  分;项目管理机构:3 分;施工组织设计:24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2

(1)

商务评分标准

项目经理业绩

拟任项目经理自2022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起作为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签约合同价35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项目(高标准农田和农业开发项目除外)的施工业绩的,有一项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

【备注:(1)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前述序号①、②、③项三者缺一不可,证明材料中项目经理不是同一人的不予认可。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中任一项不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及任职情况的,均应附发包人(或其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2)项目经理业绩与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投标人业绩为同一业绩的不得分。(3)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项业绩的不得重复】

3分

项目管理机构

人员

1.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

2.投标单位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

3.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材料员中有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的有1人得0.5分,本项最多得1分。

【备注:上述人员需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至少包含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在投标单位的在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清单,否则不得分。相应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并提供人员汇总表(格式自拟),人员汇总表中需明确各人员姓名、年龄、岗位以及职称,否则不得分。】

3分

2.2.2

(2)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暗标)

(1)施工技术方案(9分)

①内容完整、总体方案切合实际、技术措施有针对性(3分);

②河道清淤施工方案科学合理(2分);

③护岸工程施工方案科学合理(2分);

④泵站工程施工方案科学合理(2分);

2)安全质量进度环境护体系及保障措施(8分)

①安全保证体系健全,安全控制要点清晰,安全施工措施切实可行(2分);

②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控制要点清晰,质量保证措施具有针对性、切实可行(2分);

③施工进度计划合理,施工工期保障措施详细、可行(2分);

④环境保护体系健全,环保措施具有针对性、落实有保障(2分)。

3)安全文明施工、农民工工资保证措施、工程资料(3分)

①安全文明施工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计划合理,措施有保证(1分);

②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建立、合同签订等保证措施方案(1分);

③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档案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1分)。

(4)针对本项目重点难点(4分)

①工程施工重点难点分析及对策措施:具体情况熟悉,施工难点把握准确,相应对策措施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4分)。

24分(暗标),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完整酌情扣分,不正确或无描述不得分。

(1)施工组织设计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人员图像以及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特殊标记等,页面采用A4、竖版,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因不符合招标文件暗标要求投标被否决的,其投标报价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不得出现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文档边框、底纹、阴影、黑色以外的其他颜色等标记,不得设置页眉、页脚、页码,出现以上标记的有一处扣1分,该评分项扣完为止。

(3)施工组织设计要有针对性;建议行距使用1.5倍行距,页数不超过80页(不含附表)。

2.2.2

(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70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每高1%,在70分基础上扣1.5分;

每低1%,在70分基础上扣0.5分;

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采用内插法计算,最低得分为0分。

70分

合计

100分

注:评审有关人员姓名与在本项目任职的对应关系需要查看“项目管理机构”章节时,以“其他材料”(其他资料)中“项目管理机构(修改重置)”为准。

8. 其他内容

8.1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令第120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导致该工程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靖江市信华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先生

地 址:新桥镇润新大道1号

电话:/

招标代理:江苏德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南韵家园142号  联 系 人:沈先生                    

邮    编:225300

电    话:0523-86970666   

传    真:/               邮    箱:907344703@qq.com

11.备注

1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3本项目监督部门:靖江市水利局,联系方式:0523-8918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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