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洛宁竞磋-2025-47 |
2、采购项目名称:洛宁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洛宁县文物布展设计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9日 |
5、评审日期:2025年08月12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洛宁政采磋商(2025)0047号-1洛宁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洛宁县文物布展设计项目辽宁省青宇尚文化艺术工程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上深沟村863-15号(631)573,000.00元评审总得分:89.33分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洛宁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洛宁县文物布展设计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合格 标准及采购人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成果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刘凡祥(组长)、张瑞英、刘世臣(采购人代表)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本次代理服务费参考《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2号)收费标准。 |
收费金额:8,000.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本次采购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lyggzyjy.ly.gov.cn),向成交人(成交供应商)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成交供应商)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均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宁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宁县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231378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洛宁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地址:洛阳市洛宁县 |
联系人:刘先生 |
联系方式:0379-66221281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中科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329号枫叶国际广场2502室 |
联系人:常女士 |
联系方式:0379-69896006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常女士 |
联系方式:0379-698960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