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宁县高铁配套排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站前广场段)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肃宁县高铁配套排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站前广场段)监理已由
肃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肃宁县发展改革局关于肃宁县高铁配套排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肃发改审字【2024】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肃宁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肃宁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对站前路、规划二路(高铁南侧规划路)的管网进行建设,新建给水管道、污水管道
、燃气管道、通信管道、电力管道、雨水管道及相关的配套设施实施监理 ,建设地点: 沧州市肃宁县境内 。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81万元。 计划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2招标范围: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的监理服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监理服务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过程中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3.1.3其他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08
09:00至2025-12-1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2-30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 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招标代理费: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及原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载明的计算标准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在线提交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封美丽、卢晓莹 ,联系电话:0317-5521866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肃宁县行政审批局
电话:
0317-5015293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无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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