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本溪满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护保养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5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521-00197
项目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550000
最高限价(元):25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编号 | 项目 | 招标要求 |
| Go Top总体要求 | |
1 | 合同期限 | 一年 |
2 | 24小时*365天热线支持 | 具备 |
3 | 安全检查:将按照原厂标准及当地法规规定执行,具体包括:(1)制定检查计划(2)机械安全检查(3)电气安全检查(4)记录检查结果 | 具备 |
4 | 质量保证:通过(1)制定质量保证工作计划:(2) 检查图象质量(效果)(3) 评判质量参数结果(4) 调整/校准至出厂质量标准(5)记录并报告系统质量状况,以保证设备质量达到原厂要求的质量标准 | 具备 |
5 | 安全升级:提高设备安全性及使用性能的升级: | 具备 |
6 | 提供远程系统监控服务 | 具备 |
7 | 合同年度提供两次现场保养服务。 | 具备 |
8 | 保养:按照原厂保养要求提供预防性技术保养服务,以保证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包括:(1)记录并安排保养时间(2)根据保养计划更换损耗部件(3) 检测(4) (4)调整/校准至出厂标准(5)确认各项技术指标及性能(6)记录并报告设备状况 | 具备 |
9 | 提供保养耗材 | 具备 |
10 | 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常规备件服务(旧件退回) | 具备 |
11 | 开机率(按照1年365天计算) | ≥95%,如果不满足, 每延长一天则保修延长2天。 |
12 | 专职维修工程师数量 | ≥2人,并提供维修资质证明文件 |
13 | 维保不包含内容 | 球管,高压油箱,探测器及第三方安装设备。 |
编号 | 项目 | 招标要求 |
| Avanto Dot 总体要求 | |
1 | 合同期限 | 一年(每年限扫7500部位) |
2 | 24小时*365天热线支持 | 具备 |
3 | 安全检查:将按照原厂标准及当地法规规定执行,具体包括:(1)制定检查计划(2)机械安全检查(3)电气安全检查 (4)记录检查结果 | 具备 |
4 | 质量保证:通过(1)制定质量保证工作计划 (2)检查图象质量(效果)(3)评判质量参数结果 (4)调整/校准至出厂质量标准 (5)记录并报告系统质量状况,以保证设备质量达到原厂要求的质量标 | 具备 |
5 | 安全升级:提高设备安全性及使用性能的升级 | 具备 |
6 | 开机率(按照一年365天计算) | ≥95%,如果不满足,每延长一天则保修延长2天。 |
7 | 提供远程系统监控服务 | 具备 |
8 | 提供无限次人工服务 | 具备 |
9 | 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常规备件服务(旧件退回) | 具备 |
10 | 冷头维修(旧件退回) | 具备 |
11 | 合同年度两次现场保养服务。保养:按照原厂保养要求提供预防性技术保养服务,以保证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包括:(1)记录并安排保养时间 (2)根据保养计划更换损耗部件 (3)检测 (4)调整/校准至出厂标准 (5)确认各项技术指标及性能 (6)记录并报告设备状况。 | 具备 |
12 | 提供保养耗材 | 具备 |
13 | 专职维修工程师数量 | ≥2人,并提供维修资质证明 |
14 | 维保不包含内容 | 液氦,磁体,外冷水机及第三方安装设备。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最多续签两次)。服务期满1年后,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服务满意,双方协商可续约2年(每次续约一年,总服务期不超过3年)。第二年第三年价格与第一年相同。(具体以双方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照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对于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等相关政策标准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3日16时30分至2025年04月30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5月15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响应文件递交至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路嘉乐园西南侧约50米)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自主办理CA数字证书并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参与投标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的方式进行,供应商须确保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或仅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在投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如遇CA办理问题请咨询所办理的CA认证机构。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政府路55号
联系方式:024-468220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启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北街 55 号铁西广场万象汇 N 座写字楼9楼5号
联系方式:13109886816
邮箱地址:lnqy2024@126.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兴顺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启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3010052092000139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春阳
电话:131098868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