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丹东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健身器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600-01430
项目名称:丹东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健身器材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丹东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健身器材采购项目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序号 | 名称 | 技术规格★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技术要求评审以质量认证证书为评审依据,▲技术要求评审以检测报告为评审依据) | 图片 | 数量 |
1 | 上肢牵引器 | ★1. 材质为钢管、铝合金、塑木或钢管、塑木复核结构;★2. 主立柱壁厚不小于3.0mm;主要承载横梁壁厚不小于1.5mm; ▲3.主要承受载荷的牵索,连接钩环,连接接头的抗拉力≥18000N;▲4.活动杆件底部距离地面的距离≥1900mm;★5.产品必须符合GB 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需提供产品获得认证机构(经国家批准的器材质量认证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 | | 40台 |
2 | 腰背按摩器 | ★1. 材质为钢管、铝合金、塑木或钢管、塑木复核结构; ★2. 主立柱壁厚不小于3.0mm;主要承载横梁壁厚不小于1.5mm; ▲3. 噪声≤55dB(A);★4.产品必须符合GB 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需提供产品获得认证机构(经国家批准的器材质量认证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 | | 40台 |
3 | 引体手指训练器 | ★1. 材质为钢管、铝合金、塑木或钢管、塑木复核结构;★2. 主立柱壁厚不小于3.0mm;主要承载横梁壁厚不小于1.5mm;★3.产品必须符合GB 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需提供产品获得认证机构(经国家批准的器材质量认证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 | | 40台 |
4 | 双位蹬力器 | ★1. 材质为钢管、铝合金、塑木或钢管、塑木复核结构;★2. 主立柱壁厚不小于3.0mm;主要承载横梁壁厚不小于1.5mm; ▲3. 身体卡夹:活动部件下底面距地面距离≥440mm;★4.产品必须符合GB 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需提供产品获得认证机构(经国家批准的器材质量认证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 | | 40台 |
5 | 肋木架 | ★1. 材质为钢管、铝合金、塑木或钢管、塑木复核结构;★2. 主立柱壁厚不小于3.0mm;主要承载横梁壁厚不小于1.5mm; ▲3. 最下方横杆距地面的高度≥430mm;★4.产品必须符合GB 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需提供产品获得认证机构(经国家批准的器材质量认证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 | | 40台 |
6 | 地埋式篮球架 | ★1.主要材料:钢管;★2.主要承载立柱尺寸:不小于φ165mm×4mm;3.安装方式:直埋式;▲4.篮板防水试验(12h),%:≤0.01;▲5.篮板刚性(500N,1min):变形≤2mm;★6.产品必须符合GB 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需提供产品获得认证机构(经国家批准的器材质量认证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 | | 25副 |
7 | 移动式篮球架 | ★1.主要材料:钢管;★2.主要承载立柱尺寸:不小于150mm×150mm×4mm; 3.安装方式:移动式;▲4.篮板距主立柱间距≥2200mm;▲5.篮板防水试验(12h),%:≤0.01;▲6.篮板刚性(500N,1min):变形≤2mm;★7.产品必须符合GB 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需提供产品获得认证机构(经国家批准的器材质量认证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 | | 15副 |
通用要求:1.有害物质(表面易接触材料)应符合GB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 通用要求》中5.2.6的要求。2.器材各部位螺钉、螺母等紧固件应紧固可靠且防锈、防松和防盗,螺纹突出部分不应超过其螺母3倍的长度。使用者易接触区域应符合下列要求:永久的覆盖住突出的螺栓螺纹;覆盖件在其安装面以上直角部分的高度不应超过3mm;突出部分外角应不小于105°或不应有易钩挂形状。3.器材各支撑人体的表面所有棱边和尖角,应使其半径不小于3mm;使用者或第三者易接触的零部件的其他所有棱边应予以圆滑过渡或加以防护。4.器材上不应有易接近且与使用功能无关的突出物。5.轴承应按器材的使用寿命和受力条件进行选择,并应采取有效的防水、防尘措施。6.钢铁制件表面,应进行防锈处理。7.器材的开口结构不应对头、颈造成卡夹。8.器材的转动部件应设置止退装置。9.器材安装应确保稳固、可靠,不应有基础部件和支撑部件的松动和晃动。10.器材地面固定不应使用膨胀螺栓进行地面固定。具有框架式底座的器材,采用地脚螺栓固定时,应采取防松和防护措施。11.器材应配有完整的说明书,应包含三图(安装示意图、安装跌落空间图、碰撞区域图)、三表(器材安装检查表、器材定期检查表、易损件明细表)、器材安全使用寿命、器材维护保养注意事项、及寿命周期内对易损件及时更换的承诺等内容。12.器材安全警示应采用图示方式提示使用者可能存在风险。13.所投产品须为同一品牌。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付使用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等相关扶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4日23时59分至2025年05月2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6月0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丹东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六纬路31号
联系方式:0415-22110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东泽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花园东路68-9号
联系方式:0415-3165675
邮箱地址:lndzzbb@163.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城建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东泽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10916000007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工
电话:0415-3165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