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2025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桥区)02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宿州市2025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桥区)02标段 | ||||||||
招标项目编号 | EP-SZGC2025015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名称 | 宿州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 |||||||
地址 | 宿州市经开区金河路779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永赞 0557-3682256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宿州皖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宿州市港口北路南翔恒泰商城3区13栋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翔、张彩玲 0557-3655585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宜春市交通公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云南坦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河北途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
地址 |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袁州大道1288号 |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黑林铺建发曦城购物中心4号楼1002号 | 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东汪镇龙泉大街春蕾花园11号楼3单元701室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 ||||||
投标报价(元) | 2280827.86 | 2282071.62 | 2277263.64 | ||||||
工期(日历天) | 90 | 90 | 90 | ||||||
质量标准 | 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2024年锦州市朝锦线翻身屯至沈山高速段修复养护工程、京抚线望山南桥养护工程、丹东线大凌河特大桥等桥梁养护工程养护工程、丹东线大凌河特大桥等桥梁养护工程 | 2024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资金补助普通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南华段)施工 | 康保县2024年国省干线路况路貌提升工程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刘辉 | 李丽芳 | 李会杰 | |||||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赣1362014201509722 | 云2532018202115042 | 冀213202411742 | ||||||
综合评估得分 | 99.99 | 99.88 | 99.85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公示时间 | 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16日 | ||||||||
招标代理费 | 13000元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8111/TPBidder/memberLogin%EF%BC%9B%E8%BF%9B%E5%85%A5%E7%B3%BB%E7%BB%9F%E5%90%8E%E9%80%89%E6%8B%A9%E9%A1%B9%E7%9B%AE%EF%BC%8C%E7%82%B9%E5%87%BB%E2%80%9C%E5%BC%82%E8%AE%AE%E2%80%9D%E8%8F%9C%E5%8D%95%E6%8F%90%E4%BA%A4%E5%BC%82%E8%AE%AE%E6%9D%90%E6%96%99%E3%80%82%3C/p%3E%3Cp%3E%3C/p%3E%3Cp%3E%3Co:p%3E%3C/o:p%3E%3C/p%3E%3Cp%3E%3C/p%3E%3C/td%3E%3Cp%3E%3C/p%3E%3C/tr%3E%3Cp%3E%3C/p%3E%3Ctr%3E%3Cp%3E%3C/p%3E%3Ctd width="170" colspan="2">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投诉受理单位 |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
单位地址 | 宿州市高新区??上路566号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行政执法科 0557-30305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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