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高速唐海服务区南区、抚宁服务区西区 2座LNG加气站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沿海高速唐海服务区南区、抚宁服务区西区 2座LNG加气站项目 (以下简称 “本项目”)已由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以
《关于建设沿海高速唐海服务区南区、抚宁服务区西区 2座LNG加气站项目的意见》冀交函规【2025】547号 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由
河北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 以 冀交招核字 [2026]E053号 核准,项目业主为
中海冀交(河北)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
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出资比例:
企业自筹 70%,银行贷款30%。 招标人为
中海冀交(河北)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沿海高速唐海服务区南区、抚宁服务区西区 2.1.2 建设规模: 在沿海高速唐海服务区南区、抚宁服务区西区两区分别各建 1座LNG三级箱式加气站,单座LNG加气站主要包括箱式LNG加气橇装设备1套,设备内包括1台LNG储罐、2台增压汽化器、1台EAG加热器、2套LNG潜液泵及2台LNG加气机(一机两枪)等;新建站房1座,站房功能主要功能为营业室、站长室、财务室、空压机房、电控室、工具室及备用间等; 2.1.3工期:计划总工期 36 个月;其中签订合同后 1 个月内完成全部设计工作,施工期(含施工前准备) 5 个月,试运行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2招标范围:沿海高速唐海服务区南区、抚宁服务区西区2座LNG加气站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包括 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 、 施工图设计(含交通组织设计)、 消防专篇编制、安全设施设计 以及设计评审、后续服务等设计工作及设计交底、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工程施工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试运行,完成建设手续、运营前所有手续的办理、整体移交,完成并配合建设单位接受相关部门结 (决)算审计,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等所有与完成项目建设相关的工作。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设 计资质要求: (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 2)具备下列两项之一的资质要求: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2) 同时 具备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和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城镇燃气工程)乙级设计资质及以上。
施工资质要求: (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 2) 同时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及以上资质 ; ( 3)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3 家 。
3.1.2财务要求: 提供 2023年-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无保留意见财务报表,且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本项规定的资格条件。
3.1.3业绩要求: 设计业绩: 近 5 年内 ( 2021年 9 月 1日 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 承担 过1 项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和 1项 LNG 油气合建站或 LNG 加气站或 LNG储备站项目的设计业绩;
施工业绩: 近 5 年内 ( 2021年 9 月 1日 至今, 以竣工日期为准 ),至少 承担 过1 项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和 1项油气合建站或加气站项目或燃气工程 施工业绩。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项规定的资格条件。 注: 设计业绩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所附业绩证明资料中能体现设计的工作内容) 或单独设计业绩;施工业绩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所附业绩证明资料中能体现施工的工作内容)或单独施工业绩。
3.1.4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近 1年(2025年 9 月 1日至今)中不曾在高速公路油气合建站或加气站项目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高速公路油气合建站或加气站项目合同被解除。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满足本项的资格条件。
3.1.5主要人员要求 ( 1)项目经理,1人,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施工单位名称一致;近5年(2021年 9 月 1日 至今, 以竣工日期为准)担任过 1 项油气合建站或加气站项目或燃气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 2)设计负责人,1人,高级及以上职称,持有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注册证书,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设计单位名称一致;近 5 年(2021年 9 月 1日 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担任过1项油气合建站或加气站或燃气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3.1.6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人) (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链接])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含分公司)的,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3 家,并满足本招标公告 3.1款资格要求关于联合体的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 9 月 2 4 日 0 0 时 00 分至 2026年 10 月 09 日 00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链接]) 下载电子 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 每套售价
0 元, 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 10 月 1 5 日 0 9 时 00 分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参加线上开标,并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 5.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链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 服务 平台 ”([链接])、 “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 ([链接])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本项目属于依法必招项目;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7.2招标人定于投标截止时间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12 开标室举行开标。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 7.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 服务 平台 ”在线提出,招标代理联系人: 刘嘉 ,电话: 0311-85295382。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 电话: 0311-66726995、0311-66726997 电子邮箱: /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 (元) |
| 沿海高速唐海服务区南区、抚宁服务区西区 2座LNG加气站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无 | 0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冀交(河北)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河北锐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石清路 9 号河北航空大厦 |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南大街盛世大厦 A座8层 |
| 邮 编: 050000 | 邮 编: 050000 项 目 负责人 : 王 瑞玲 |
| 联系人: 谷占伟 | 联系人: 刘嘉 、陶亮宇 |
| 电 话: 0311-69027066 | 电 话: 0311-852953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