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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邀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受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对上海市临港新片区书院产业区扩区XXCY-05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1街坊实施深化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临港新片区书院产业区扩区XXCY-05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1街坊实施深化
2、项目编号:ZRYH-cs-2026-0463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为紧扣临港新片区“十五五”规划提出的“4+1”前沿产业建设目标,强化产业空间精准供给与高效利用,依据《上海市详细规划实施深化管理规定》(沪规划资源详〔2020〕50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上海市详细规划实施深化的工作意见》(沪规划资源建〔2024〕336号)相关规定,保障产业项目落地,开展本次实施深化工作,具体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95000元,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4、服务范围:本次实施深化范围为临港新片区书院产业区扩区XXCY-05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1街坊,东至Y5雄芯路、南至定武路、西至中驰路、北至X8路,面积约19.57公顷。重点聚焦01-02b、01-06地块,面积约48709平方米。(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起90日内完成
6、采购预算金额:195000元,最高限价:195000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其他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磋商响应。
3.2.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链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供应商具备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6-10-23上午09:00至2026-10-30下午17:00
2、获取方式:现场报名领购并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链接](采购)文件。
3、获取磋商文件须携带资料:
A、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B、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单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 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携上述材料至中瑞岳华(上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后,缴纳磋商文件工本费600元,售后不退。只有验证通过及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磋商,逾期不予办理。
4、现场验证领取磋商文件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388号浦江科技广场17号楼11楼。现场付费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388号浦江科技广场17号楼11楼。
5、凡愿参加本项目竞争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验证领取磋商文件并支付费用,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领取磋商文件并支付费用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6-11-05 14:30:00(北京时间),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11-0514:30:00(北京时间)。
3、磋商时间:2026-11-05 15:00:00(北京时间)。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浦东新区临港新城镇水芸路55号港城广场1街坊14号405室。
2、磋商地点:浦东新区临港新城镇水芸路55号港城广场1街坊14号405室。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A、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
(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磋商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纸制响应文件及电子文档。
B、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
(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磋商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纸制响应文件及电子文档。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链接]”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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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联系方式
采 购 单 位: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港大道200号
联 系 人:刘芳怡
电 话:021-68281011
传 真:/
采购代理机构:中瑞岳华(上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388号浦江科技广场17号楼11楼
联 系 人:沈凯
电 话:021-33880207
传 真:/
电 子邮 箱:1195175553@[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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