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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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16,963,412.14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其他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①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36176m2,高度64.7米,最大单跨跨度9.9米。 ②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执行当地政府部门规定。 ③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十、合同支付——1 预付款“其中包含当地政府文件规定由发包人代缴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劳动保障费、首次向农民工工资专户缴纳的农民工工资等费用 ”,澄清为:预付款应当用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的采购及修建临时工程、组织施工队伍进场及人工费等。 ④ 中标人应严格遵守并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国家、地方性等相关法律法规。 ⑤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十、合同支付,增加以下内容: 3.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无。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保函、保证保险等。 ⑥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⑦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十、合同支付——2 工程进度款——2.2 付款条件,澄清为: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其余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⑧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7、项目经理,增加资格审查条款: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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