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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采购内容:郏县2025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监测范围根据需要分为全域范围,监测工作在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成果基础上,依据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和最新的相关专题资料,结合实地调查等工作确定监测要素的空间位置、占地范围、面积(长度)、相关属性等,对变化情况和相关属性进行更新和完善,对新增的要素进行监测,对城区范围内展开细化调查,掌握城区建设总量、用地结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等情况。 (2)服务期限:一年。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实施方案和技术规程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定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质量要求达到合格,通过行政主管部门或专家组的评审及验收。 (4)服务地点:郏县行政辖区内。 (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6)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文件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3.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须提供劳动合同及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10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 3.4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郏县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2022]35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郏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按照财库〔2016〕125号,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3.5供应商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12月15日 至 2025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3.方式:潜在投标人下载文件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fwzn/11020.jhtml%3Cp%3E 办理CA证书:http://***/tzgg/10814.jhtml%3C/td%3E%3C/tr%3E%3Cp%3E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12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郏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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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2.本项目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4.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绿色采购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 5.我单位(采购人)严格按照平财购【2021】46号文要求的时限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签订采购合同,上传采购合同。 6.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7.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由采购人向有关部门反映核实后依据情况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等相关处罚 8. 监督部门:郏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375-5152805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郏县自然资源局 |
| 地址:河南省郏县行政路东段 |
| 联系人:刘先生 |
| 联系方式:1339378598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师梦勘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电子商务产业园4楼 |
| 联系人:韩先生 |
| 联系方式:1669248762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韩先生 |
| 联系方式:16692487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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