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000-49344
二 、 项目名称:辽宁省第二荣军优抚医院休养员照护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第二荣军优抚医院休养员照护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沈阳瑞亲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沈河区建院街9-4号1-5-4
中标(成交)金额:840,000(元)
评审总得分:82.6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第二荣军优抚医院休养员照护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辽宁省第二荣军优抚医院休养员照护服务项目(C04080000康复服务)
服务范围:辽宁省第二荣军优抚医院休养员照护服务项目
服务要求:一、项目名称:辽宁省第二荣军优抚医院休养员照护服务项目 二、采购需求:对辽宁省第二荣军优抚医院现有33名休养员日常生活支援及全面照护服务;休养员照护服务:基础生活照护、基础护理服务、饮食相关服务、医疗辅助服务、综合照护服务、特殊情况照护、应急处理,卫生清扫服务:休养员房间、走廊、楼梯及电梯、卫生间、活动室、盥洗室、室外区域、人员管理及协作服务等服务,护理员不低于 15 人。 三、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付款方式及条件:由成交供应商开具发票,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按月付款,次月支付上月实际发生的费用。(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六、验收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相关行业标准及合同约定。 验收程序:按行业标准及合同约定。 验收报告:按行业标准及合同约定。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七、护理时间要求:全年365天,24小时服务。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相关行业标准及合同约定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于辉、陈颖(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第二荣军优抚医院休养员照护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服务类规定执行(以成交金额作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1.5%)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2,6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第二荣军优抚医院
地 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五龙背镇温泉路38号
联系方式:0415-6850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丹东致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月亮岛大街15号楼3单元511室
联系方式:0415-2188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向微
电 话:15114109198
十、附件
采购文件:辽宁省第二荣军优抚医院休养员照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稿).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第二荣军优抚医院休养员照护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沈阳瑞亲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