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吉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吉安市低空经济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及低空场景应用项目直升机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十四五”民用航空发展规划》《“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实施方案(2024-2030年)》、江西省印发的《江西省关于促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吉安市印发的《吉安市促进低空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吉安市低空经济产业发展规划(2025-2035年)》的文件要求,吉安市低空服务促进中心将根据省委军民融合办关于打造空中交通运营中心项目的需求,购买相关航空器及设备(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构建吉安市空中交通运营中心项目建设,提升吉安市在应急救援、医疗救援、空中游览和巡视巡查等应用场景需求。
经市场调研,需采购国产轻型2吨级民用直升机,用于应急救援、医疗救援、空中游览和巡视巡查等应用场景需求。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000.0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原因及说明如下:
1.预算资金2000万以内,只能购买2吨级及以下的直升机,如AC311A、AC311和S300。
2.目前国内能生产制造自主知识产权的直升机只有江西昌河航空工业有限公司(景德镇)和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
3. S300只能做空中游览,无法适用其他应用场景,而AC311A可以执行应急救援、医疗救援、空中游览等一系列作业。
4.哈飞生产制造的直升机都是4吨级以上,价格在5000万元以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法》第十条规定“除特殊情况外,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采购人需要采购的产品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当在获得财政部门核准后,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前期市场调查,本项目具备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故不应采购进口产品。
国产同类产品中仅江西昌河航空工业有限公司的AC311A机型可满足应用场景及技术适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因此本项目适用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结合采购需求、预算资金以及应用场景需求,目前能满足以上要求的就是“江西昌河航空工业有限公司”生产制造的AC311A直升机。
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供应商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10月24日至2024年11月3日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江西昌河航空工业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朝阳路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1月3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吉安城投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796-8221186)和吉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0796-8867336)。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吉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史先生
联系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北京路18号吉安市城市发展总部经济大厦
联系电话:0796-8867336
2.采购代理机构:吉安城投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地址:江西省吉安市高铁新区总部经济大楼五楼515室
联系电话:0796-8221186
电子函件:jactjl_shichangb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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