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营口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管护能力建设及浒苔处置监测预报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521080011358396发布日期:2025-06-12
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结果公告
书面报告
特殊事项公告
监督部门
营口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队
项目来源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贾女士
监督部门电话
0417-2958960
项目地址
大辽河口、团山以及月亮湾海域
招标人名称
营口市海洋与渔业局
项目名称
辽宁省营口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202521080011358396
资金来源
中央预算内资金 :59.79%
省本级预算资金 :3.99%
市本级预算资金 :36.2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
完成生态修复总面积1630.34ha,岸线整治修复长度2951.90m,砂质岸线整治修复长度1287.00m,生态护岸长度1664.90m,海岸侵蚀防护长度2951.90m,滨海湿地整治修复面积1555.22ha,保育修复芦苇/碱蓬面积139.49ha,新种植芦苇/碱蓬面积129.20ha,底栖生物修复面积260.91ha,浒苔防治面积1006.83ha,潮沟疏通面积21.81ha,海岸湿地修复面积69.87ha。
标段(包)名称
辽宁省营口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管护能力建设及浒苔处置监测预报服务
标段(包)编号
202521080011358396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其他
标段(包)招标范围
修复项目管护能力建设:完成生态修复总面积1630.34ha,岸线整治修复长度2951.90m,砂质岸线整治修复长度1287.00m,生态护岸长度1664.90m,海岸侵蚀防护长度2951.90m,滨海湿地整治修复面积1555.22ha,保育修复芦苇/碱蓬面积139.49ha,新种植芦苇/碱蓬面积129.20ha,底栖生物修复面积260.91ha,浒苔防治面积1006.83ha,潮沟疏通面积21.81ha,海岸湿地修复面积69.87ha。其中大辽河口拟开展海基水动力监测系统、岸基水动力监测系统、岸基水质监测系统及生态数字影像系统建设;民兴河口拟开展岸基水动力监测系统建设;团山拟开展海基水动力监测系统、沙滩视频观测系统及生态数字影像系统建设;月亮湾拟开展海基水动力监测系统及岸基水质监测系统建设。构建基于Web GIS具有海洋水文动力及生态环境数据管理、生态修复效果评估、生态风险预警监管等功能的生态监测预警与修复管理平台。 浒苔处置监测预报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水文监测、环境监测、生物监测、遥感监测、预测预报模型及平台、成果报告编制及提交审核、报告内容修改及复核、资料归档、过程技术咨询及根据招标人对项目的要求所进行的其他工作。所编制的成果报告须遵照法规及规范要求。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2025-07-14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2027-07-14
标段(包)开标地点
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物理海洋、海洋生物或海洋化学专业高级职称]
标段(包)估算价
2326.5568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元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06-12 13:00至2025-06-19 17: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上进行投标确认,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7-03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递交地址
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上传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5-07-03 09:3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开标网址:https://www.lnsggzy.com/BidOpeningHall/bidhall/dqliaoning/login。投标文件需要用实体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数字证书生成上传。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登录交易系统进入所投开标项目,使用CA 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及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对象”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需在招标公告发布后从“信用中国”网站打印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招标人
营口市海洋与渔业局
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富强里学府园A4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金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永红街7-甲11号
申请电子保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苏女士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