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501]HMGC[GK]2025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泉州五中桂坛校区艺术中心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8-25 09:30:00,更正为:2025-09-01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8-25 09:30:00,更正为:2025-09-01 09:30:00。
(一)、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4.2、送样要求描述内容:
(1)样品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8:00(北京时间)前送达泉州市丰泽区华园南路99号海归E谷E5B号楼3层(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指定位置),逾期不予接收。样品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并作为评审及验收依据。样品未按时提供或数量提供不齐全的视为无效投标。
(2)评委可能对样品进行现场测试甚至破坏性试验,供应商的样品将封存保留作为验收依据,若所提供实物与采购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样品不符,则采购人有权退货,按合同规定进行赔偿,直至成交人重新提供与样品相符的货物直至采购人满意为止。
(3)样品上标明样品名称,但不得体现样品品牌、供应商名称等内容。
(4)评审结束后,成交人样品封存作为验收依据之一,其他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在评审结束后及时办理退回手续,未及时办理退回手续的,若样品发生丢失则后果自负。
现更正为:
(1)样品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17:00(北京时间)前送达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区(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栋4楼),逾期不予接收。样品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并作为评审及验收依据。样品未按时提供或数量提供不齐全的视为无效投标。
(2)运送样品的车辆统一从东海大厦B幢入口进入,听从大厦保安指示规范停放,卸货完成后应立即驶离。(温馨提示:海星小区二期提供2.5小时免费停车)。
(3)运送及安装样品的所有人员均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无法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的一律不予进入。
(4)评委可能对样品进行现场测试甚至破坏性试验,供应商的样品将封存保留作为验收依据,若所提供实物与采购文件、中标人的响应文件及样品不符,则采购人有权退货,按合同规定进行赔偿,直至中标人重新提供与样品相符的货物直至采购人满意为止。
(5)样品上标明样品名称,但不得体现样品品牌、供应商名称等内容。
(6)评审结束后,中标人样品封存作为验收依据之一;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在结果公告发布后2个工作日内办理退回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回手续的,若样品发生丢失后果自负。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泉州第五中学
地址:泉州鲤城区桂坛巷49号
联系方式:135060097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华园南路99号海归E谷E5B号楼3层
联系方式:135050632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坤
电话:13505063262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