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顺河镇和单王乡高标准农田补充建设项目(顺河片区)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六安市裕安区顺河镇和单王乡高标准农田补充建设项目(顺河片区)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六安市农业农村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六安市裕安区顺河镇和单王乡高标准农田补充建设项目(顺河片区)初步设计的批复“裕农〔2026〕142号”
1.4 招标人:六安市裕安区顺河镇人民政府、六安市裕安区农业综合开发处
1.5 项目法人:六安市裕安区顺河镇人民政府
1.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坤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7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8 项目出资比例:100%
1.9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六安市裕安区顺河镇和单王乡高标准农田补充建设项目(顺河片区)
2.2 招标项目编号:E341503001005074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E341503001005074001
2.5 建设地点:六安市裕安区顺河镇
2.6 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六安市裕安区顺河镇境内,项目区主要建设内容为:田块整治工程(1201亩)、表土剥离及摊铺(89亩)、新建下田坡道(200座)、60×70cm现浇矩形渠(854m)、80×90cm现浇矩形渠(233m)、Ф80cm涵管渠(92m)、渠道格田放水口、路涵、塘进水涵、塘放水涵、3.0m宽素土路(4118m)、3.0m宽碎石路(1798m)、土质梯形渠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 合同估算价:2709448.57元。
2.8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田块整治工程(1201亩)、表土剥离及摊铺(89亩)、新建下田坡道(200座)、60×70cm现浇矩形渠(854m)、80×90cm现浇矩形渠(233m)、Ф80cm涵管渠(92m)、渠道格田放水口、路涵、塘进水涵、塘放水涵、3.0m宽素土路(4118m)、3.0m宽碎石路(1798m)、土质梯形渠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0 项目类别:工程类
2.11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60万元的高标准农田施工项目(业绩确认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如不能够证明该工程业绩的工程类型规模等内容,还需另外提供项目业绩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1.4 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六安市及其所辖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5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农业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7 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9月2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请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9016/TPBidder)%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3%80%81%E8%A1%A5%E5%85%85%E5%85%AC%E5%91%8A%E3%80%81%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92%8C%E6%BE%84%E6%B8%85%E6%96%87%E4%BB%B6%E7%AD%89%E8%B5%84%E6%96%99%E3%80%82%3C/p%3E%3Cp%3E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拨打 0512-58188516。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10月19日8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9016/TPBidder)%E9%80%92%E4%BA%A4%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
5.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分)。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9日8时30分
8.2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http://***:9016/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EF%BC%89%E5%8F%82%E5%8A%A0%E5%BC%80%E6%A0%87%E6%B4%BB%E5%8A%A8%E3%80%82%E6%8B%9B%E6%A0%87%E4%BA%BA%E4%BB%A3%E8%A1%A8%E5%8F%8A%E4%BB%A3%E7%90%86%E6%9C%BA%E6%9E%84%E5%9C%A8%E5%85%AD%E5%AE%89%E5%B8%82%E8%A3%95%E5%AE%89%E5%8C%BA%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F%BC%88%E5%85%AD%E5%AE%89%E5%B8%82%E8%A3%95%E5%AE%89%E5%8C%BA%E5%9F%8E%E5%8D%97%E9%95%87%E8%A3%95%E5%AE%89%E5%A4%A7%E5%8E%A68%E6%A5%BC%E5%BC%80%E6%A0%8713%E5%8E%85%EF%BC%89%E4%B8%8D%E8%A7%81%E9%9D%A2%E5%BC%80%E6%A0%87%E5%8E%85%E7%BB%84%E7%BB%87%E5%BC%80%E6%A0%87%E6%B4%BB%E5%8A%A8%E3%80%82%3C/p%3E%3Cp%3E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链接])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链接])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链接])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链接])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受理异议人)
招 标 人:六安市裕安区顺河镇人民政府、六安市裕安区农业综合开发处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顺河镇街道、六安市龙井沟路368号
联 系 人: 陶主任、黄主任
电 话:0564-2351300、0564-3236661
10.2 招标代理机构(受理异议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坤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平桥乡平安东苑B区23号楼29号商铺
联 系 人(项目负责人):储著亮
电 话:0564-6643333
10.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58188516
10.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12-58188516
10.5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六安市裕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六安市裕安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裕安大厦9楼
电 话:0564-3306192
11.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11.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答复,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自行查询,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11.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第 10.1 款和第 10.2 款。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http://***:9016/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EF%BC%89%E2%80%9D%E5%AE%8C%E6%88%90%E8%A7%A3%E5%AF%86%E6%96%87%E4%BB%B6%E7%AD%89%E5%B7%A5%E4%BD%9C%E3%80%82%3C/u%3E%3C/p%3E%3Cp%3E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5万元,可免缴投标保证金,但须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否则投标无效。
第一种方式:网银支付、银行转账
(1)收款人名称: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汇入银行名称:徽商银行六安锦绣花园支行
汇入银行账号:223021053271000002003430
(2)收款人名称: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汇入银行名称: 中国银行六安人民路支行
汇入银行账号:181255800185
第二种方式:纸质银行保函、纸质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
备 注: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种方式: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
备 注: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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