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沈阳化学工业园危化品停车场2025-2027年运营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32-00120
项目名称:沈阳化学工业园危化品停车场2025-2027年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项目概况
沈阳化学工业园区危化品停车场(以下简称危化品停车场)位于沈阳化学工业园西北,开发大道与细河九北街交叉口南。危化品停车场占地面积38809.75平方米,包括道路、硬化场、绿化、建构物、大门及围墙。危化品停车场内设备设施包括:门卫厅、急救援物资库、洗车间、水质质检站、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洗车污水沉淀池、消防设施、电气设施以及各类辅助信息系统等。停车场现有危化品车辆停车位70个。
2、具体工作内容
本次服务需求为危化品车辆停车场、急救援物资库及停车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的专业化运维管理服务,核心内容包括:危化品停车场的有序运行(涵盖车辆入场安全检查、引导停放、场内巡查、出场调度全流程,并备份车辆进出视频资料);危化品停车场区域7*24小时不间断值守及巡检服务;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急救援物资库的专业化管理;危化品停车场区内所有设备设施系统的运行、维护与管理,包括消防设施(如声光报警器、可燃气体探测器、消火栓泵、消防炮等)、电气系统(含应急配电、照明、门禁等)、仪器仪表、基础设施(场地、应急物资库、休息大厅、危险废物暂存间、洗车间、环保在线监测站房等)以及各类辅助信息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消防广播系统、车辆预约管理系统、入场检查管理系统、车辆引导系统、安全检测监控系统、环保监控系统)、负责停车场区域除雪工作。
3、安全责任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危化品停车场运维单位需为能够承担安全主体责任的法人单位或其它组织。
运营单位安全责任:
1.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危化品停车场及相关设施的安全运营。
2.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相关人员的生产安全。
3.做好危化品停车场区域内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当事故发生时应采取及时、有效的应急措施,避免及减少相关财产损失。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合同年一签,第一年合同到期,服务质量评测满意率达到90%以上得到化工园管理办公室认可,双方可协商续签第二年度合同,续签合同最多不得超过一年,即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两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政策(含监狱企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8日17时00分至2025年07月2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8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形式,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特别提示: 开标方式: 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开标解密,各供应商可通过腾讯会议自主决定参与开标过程,无需到开标现场。 (此项目会议码617 842 157) 开标流程参与:投标人通过腾讯会议直播观看开标过程,解密投标文件等。 报价确认阶段(公开招标):以供应商解密后在系统显示的投标报价为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化学工业园管理办公室
地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71号
联系方式:魏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
联系方式:024-66691656
邮箱地址:lnysyzbglb@163.com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541069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柴盼、张昊
电话:024-6669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