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实验中学南河校区校内危房改建项目(项目名称)施工绵阳市实验中学南河校区校内危房改建项目标段
补遗02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中的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1、原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1.2业绩要求:类似项目业绩是指6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须含地基及结构加固施工内容)。现更正为:类似项目业绩是指6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2、原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中2.2.4(2)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1.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的得1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的得2分;在此基础上,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本项满分4分。现更正为:1.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的得基本分2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的加1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本项满分5分。
3、原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中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具有一个资格条件要求的业绩得基本分3分,每增加一个加3分,本项满分9分。现更正为:具有一个资格条件要求的业绩得基本分4,每增加一个加2分,本项满分8分。
4、原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为2025年6月24日9:30时,现更改为:2025年6月27日9:30时。
其余内容不变。
招 标 人 :绵阳市实验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勤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O二五年六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