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依据:事实与理由:
经对该参数进行详细分析与市场调研,我们发现其中部分指标设置异常,与主流技术和市场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疑似为个别进口品牌产品“量身定制”。具体质疑点如下:
1. 关于“高/低流量分界点”的设置异常,具有明确的指向性。
· 参数要求: “2. 高流量范围:0.45-5L/min” 与 “4. 低流量范围:0.02-0.449L/min”。
· 质疑理由: 将高、低流量的分界点精确设定为 0.449 L/min 是一个极不寻常且非标准化的数值。在国内外主流品牌(包括国产和进口)的采样器产品中,高、低流量分界点通常为 0.5 L/min 或 1.0 L/min。将分界点设为0.449 L/min这一带有三位小数的特定值,缺乏科学和工程上的普遍依据,极大概率是参照了某一特定品牌产品的内部设计规格。此参数直接将市场上绝大多数符合通用标准(0.5L/min分界)的国产及进口产品排除在“高流量”范围之外,构成了技术壁垒。
2. 关于“不同流量下的耐压指标”要求不合理,与常规产品性能曲线相悖。
· 参数要求: 详见第6条,例如“采样流量为5L/min时耐压为15"H2O (3.7kpa)”。
· 质疑理由: 该要求描绘了一个反常的耐压-流量特性:
· 在高流量(5L/min) 时,仅要求最低耐压(3.7kPa)。
· 在中低流量(如0.75L/min、1L/min) 时,反而要求最高耐压(10kPa)。
· 从流体力学和采样泵设计原理上讲,采样器在高流量下克服管路阻力需要更大的功率和压差,因此其最大耐压能力通常出现在低流量区间。此参数所描述的“高流量低压、低流量高压”的性能曲线,与绝大多数采样泵的正常工作特性相反,非常接近某一特定品牌产品的独有性能曲线。这使得其他品牌产品,尤其是技术路线不同的国产产品,难以同时满足这些离散的、非常规的耐压点要求。
3. 关于“防爆认证”的要求构成对国产设备的隐性歧视。
· 参数要求: “12、防爆等级:符合认证: FM, CE/ATEX, IECEX”。
· 质疑理由: 要求同时具备FM(美国)、ATEX(欧盟)、IECEx(国际)三大防爆认证,是极其苛刻且不必要的。
· FM和ATEX/IECEx是两套独立的体系,其测试标准和认证流程不同。同时获取三大认证意味着巨大的时间和资金成本。
· 中国本身具有完善的防爆认证体系,即中国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CQST)颁发的防爆合格证。该认证完全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要求,是国产防爆设备在国内市场销售和使用的法定准入凭证。
· 此要求无视中国标准,强制要求国外认证,不仅增加了不必要的采购成本,更直接将绝大多数已取得中国防爆认证、性价比高、服务响应迅速的国产优秀品牌排除在外,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十条关于“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导向精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关于“公平竞争”和“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规定。
《政府采购法》第十条关于“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导向精神。
事实与理由:
经对该参数进行详细分析与市场调研,我们发现其中部分指标设置异常,与主流技术和市场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疑似为个别进口品牌产品“量身定制”。具体质疑点如下:
1. 关于“高/低流量分界点”的设置异常,具有明确的指向性。
· 参数要求: “2. 高流量范围:0.45-5L/min” 与 “4. 低流量范围:0.02-0.449L/min”。
· 质疑理由: 将高、低流量的分界点精确设定为 0.449 L/min 是一个极不寻常且非标准化的数值。在国内外主流品牌(包括国产和进口)的采样器产品中,高、低流量分界点通常为 0.5 L/min 或 1.0 L/min。将分界点设为0.449 L/min这一带有三位小数的特定值,缺乏科学和工程上的普遍依据,极大概率是参照了某一特定品牌产品的内部设计规格。此参数直接将市场上绝大多数符合通用标准(0.5L/min分界)的国产及进口产品排除在“高流量”范围之外,构成了技术壁垒。
2. 关于“不同流量下的耐压指标”要求不合理,与常规产品性能曲线相悖。
· 参数要求: 详见第6条,例如“采样流量为5L/min时耐压为15"H2O (3.7kpa)”。
· 质疑理由: 该要求描绘了一个反常的耐压-流量特性:
· 在高流量(5L/min) 时,仅要求最低耐压(3.7kPa)。
· 在中低流量(如0.75L/min、1L/min) 时,反而要求最高耐压(10kPa)。
· 从流体力学和采样泵设计原理上讲,采样器在高流量下克服管路阻力需要更大的功率和压差,因此其最大耐压能力通常出现在低流量区间。此参数所描述的“高流量低压、低流量高压”的性能曲线,与绝大多数采样泵的正常工作特性相反,非常接近某一特定品牌产品的独有性能曲线。这使得其他品牌产品,尤其是技术路线不同的国产产品,难以同时满足这些离散的、非常规的耐压点要求。
3. 关于“防爆认证”的要求构成对国产设备的隐性歧视。
· 参数要求: “12、防爆等级:符合认证: FM, CE/ATEX, IECEX”。
· 质疑理由: 要求同时具备FM(美国)、ATEX(欧盟)、IECEx(国际)三大防爆认证,是极其苛刻且不必要的。
· FM和ATEX/IECEx是两套独立的体系,其测试标准和认证流程不同。同时获取三大认证意味着巨大的时间和资金成本。
· 中国本身具有完善的防爆认证体系,即中国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CQST)颁发的防爆合格证。该认证完全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要求,是国产防爆设备在国内市场销售和使用的法定准入凭证。
· 此要求无视中国标准,强制要求国外认证,不仅增加了不必要的采购成本,更直接将绝大多数已取得中国防爆认证、性价比高、服务响应迅速的国产优秀品牌排除在外,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十条关于“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导向精神。
质疑结论与建议: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该参数中的 “高/低流量分界点”、“不同流量下的耐压指标”和“防爆认证” 要求,共同构成了一个紧密的、排他性的技术框架,严重限制了其他品牌(特别是国产优秀品牌)的进入,具有明显的倾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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