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一八四医院自助售卖机、快递柜、共享雨伞等便民服务采购项目
一、项目概况:为满足医院员工、患者及家属在生活物资和不计价耗材购买、包裹存放及手机充电等方面的便捷服务需求,计划在院内出租场地,用于设置快递柜及自助售卖机。
1.项目名称:自助售卖机、快递柜、共享雨伞等便民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RTYL-184YY-017
3.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湖东路4号鹰潭一八四医院
4.采购方式:自助售卖机(含口罩机)和共享类设备的底价为每台月收入的15%,作为管理费起拍价;智能快递柜的起拍价为2000元/台/年。
5.本招标项目为1个标段:自助售卖机(食品饮料类),自助售卖机(日用品类),自助售卖机(不计价耗材类),口罩智能一体售货机,智能快递柜,共享雨伞,共享按摩椅。
6.现场踏勘:竞租人因在竞租前自行踏勘现场,凡参与的竞租人视同已踏勘现场并确认了租赁物使用情况、质量、完好率等。
二、技术参数
详见附件
三、供应商条件要求
1.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至应答截止时间前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和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绩并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被列入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商业活动“黑名单”。
3.特殊资质要求:
自助售货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明确涵盖自助售货相关业务以及所售卖的产品类别,不计价耗材售货机还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资质;
智能快递柜:快递业务运营许可及快递末端网点备案;
共享雨伞和共享按摩椅: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共享服务相关内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四、竞标时间及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3日16时00分
2.竞标时间:2025年10月13日16时00分(如有其它安排另行通知)
3.竞标地点:鹰潭一八四医院
供应商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文件纸质原件加盖公章密封邮寄或送至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湖东路4号鹰潭一八四医院采购中心。(注意:报名材料封面须写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鹰潭一八四医院
地址: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湖东路4号
联系人:苏老师、刘老师
电话:18107018139,18146661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