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5002425
二、项目名称: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四川国经国康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西航港街道会缘路666号-附2号 | 3,050,000.00元 | 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百分比):17.00%
| 97.83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国经国康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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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3139900 | C23139900 其他批发服务 | 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四川省司法厅机关职工食堂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食材配送,应配备冷藏厢式配送专车配送。配送车辆必须是封闭的冷藏厢式货车且符合国家卫生、动物防疫条件要求、具备温控设备,有配送时温度记录,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的材料。车厢内无异味,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一年一签 | 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与要求,国家若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翔(采购人代表)、张鑫、康佑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遵循以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为原则,依据代理协议及采购文件的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以采购预算为计费基数,按照收费标准【100万(不含)以下费率:1.5%+100万(含)--500万(不含)费率0.8%】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后下浮50%收取。其费用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后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5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预算资金采购包1:3,050,000.00元。
2、本项目计划编号为:51000025210200066747。
3、采购品目编号及名称:C23139900 其他批发服务。
4、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
5、本项目成交下浮率:17%;在实际结算时采购人按成交下浮率进行结算。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司法厅机关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上翔街24号
联系方式: 胡老师;13086625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1栋1单元4层401号
联系方式:028-84638556、84882960转663;028-61375575转6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朝钢、唐荣、可浩、陈介
电话:028-84638556、84882960转663;028-61375575转613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