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工影响天气水资源保障工程 (项目名称)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四川省人工影响天气水资源保障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四川省发改委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四川省人工影响天气水资源保障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川发改农经〔2025】14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四川省发改委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农经〔2025】14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毅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21个市(州)所辖165 个县(市、区),涉及1个省级气象局、21个市(州)气象局、152个县(市区)气象局、541个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
2.2 建设规模:作业装备升级改造、地面作业安全能力提升、指挥能力建设三部分组成,共配置升级(更新)硬件设备及软件 4848台(套),修缮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地面设施534个。
2.3 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后续服务期止(其中初步设计工期为10日历天;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以满足工程进度需要按时提供)。
2.4 招标范围:所有专业的方案设计及调整,初步设计文本、初步设计概算、符合主管部门要求的方案设计图、施工图设计等所有设计及与施工图设计相关工作,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配合招标人完成以上相关图纸、文本、概算等的审核工作等。详细内容以各点位设计任务书为准。现场配合及变更处理、相关问题的说明等,并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对相应内容进行调整和完善。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计分为1个标段。
2.6投资估算: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6235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额不低于10000万(含)的含有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设计业绩 。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电子信息或通信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保证金和本次投标活动及合同的全面实施;(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3)联合体成员家数应(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4)组成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8月05日 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8月25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川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光华村20号
邮编: 610072
联 系 人: 张老师
电话: 028-87344066
传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毅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峰汇中心1号楼402
邮编: 610094
联 系 人: 黄老师
电话: 028-87076780
传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号: /
2025年08月04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1-510000-04-01-393947
相关资料下载:
附件:
投标有效期:90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