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尧县市政照明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隆尧县市政照明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已由
隆尧县人民政府
以
隆尧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
46
期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隆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本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资金由中标单位筹措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隆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管理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
隆尧县市政照明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
2.1.2招标编号:
HBLD-2025-100
8
;
2.1.3建设地点:
隆尧县城规划区内
;
2.1.4
项目
内容
:
本项目采用路灯合同能源管理(
EMC
)进行运作。具体操作为:通过
招投标
确定项目中标人,由项目中标人完成项目建设,并在合同期内承担项目建设内容的运行维护及相关的费用支出;以
招标
人
测算出的
2024
年路灯用电及维修维护费用之和
为
节能改造前路灯年运行费用基数,在合同期限内根据项目实际电费支出,核算该项目节能改造实现的节电量和节能效益,由投标单位自主填报节能效益分享比例。中标后,按照投标单位的节能效益分享比例和合作期限,用全部或者部分节省的电费作为投标单位的投资回报
。
节能改造
要求
:降低照明用电能耗,提高照明效率,减少环境污染。改造后项目整体节能率可达
50%
以上。在合同期内应保证改造后灯具的亮灯率达
98%
,确保城市道路照明通过节能改造后提高道路光效,保障交通安全,方便人民生活,美化城市环境的目的。
2.1.5
合作期限
:
合同能源管理期为
10
年。首次路灯节能改造施工
期为
2
个月。
合同能源管理期自路灯节能改造施工验收
合格
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期限内,由于各方违约或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可提前终止。
2.1.6质量标准:
合格
。
2.1.7
期满移交:项目合作期届满或项目合同提前终止后,
中标人
将全部项目设施及相关权益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程序移交给
招标人
,
中标人
必须确保项目符合《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中约定项目移交的条件和标准,由
招标
人、项目中标人、第三方节能审核机构共同组建移交工作组对项目的资产状况测试,达到移交满足的条件后,办理手续。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道路照明改造范围约
31
条路(具体以实际实施数量为准),改造路灯灯具约
5931
盏(不含公园及街道景观亮化改造)(具体以实施安装数量为准)。项目合同履行期间,所建资产权属项目
中标
人,项目中标人负责路灯运维及节能系统代理运维工作。
如在合作期限内,因中标人单方面违约,无法继续提供节能服务,则中标人须放弃项目内设备产权,同时将该项目资产权免费移交给招标人。
具体路段、数量及内容详见《隆尧县市政照明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改造清单》,路段和数量为暂定,实际改造路段和数量最终以改造完成竣工验收时
招标
人与中标人确认的路段和数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依法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1.2信誉要求:
未处于禁止或限制投标期(以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查询名单为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信用中国
”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3.1.
3
其他要求
: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
标人须为中小企业或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
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不同投标人的身份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3.2本次招标
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5
年
5
月
7
日
00:00
至
202
5
年
5
月
13
日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hebeibidding.com
)
或隆尧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5
年
5
月
27
日
9
时
3
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hebeibidding.com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隆尧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
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
“双盲”评审(即评审专家“盲抽”、技术部分“盲评”(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标分开制作,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
隐藏投标人信息并
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评定分离的方式,落实
“最少招标人代表”制度。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
隆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
李忠
,联系电话:
0319-8753196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林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梁阿敬
,联系电话:
0311-80762109
,电子邮件:
hbldgszb@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隆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9-6581699
电子邮箱:
/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隆尧县市政照明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 中标人 | 10000 |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隆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
邢台市隆尧县太行路
53
号
联
系
人:
李忠
电话:
0319-8753196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林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区财库国际
605
室
联
系
人:
梁阿敬
电话:
0311-8076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