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发展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四川广安爱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拟对爱众•芳华别院项目5#~10#楼、15#~17#楼、39#楼、40#楼保温及外墙装饰工程专业发包进行企业内部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FZZX-NK-2026026
二、爱众•芳华别院项目5#~10#楼、15#~17#楼、39#楼、40#楼保温及外墙装饰工程专业发包三、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最高限价:14335950.82元。
四、项目概况:因工作需要,四川广安爱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需对爱众•芳华别院项目5#~10#楼、15#~17#楼、39#楼、40#楼保温及外墙装饰工程专业发包进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殊要求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人员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与项目经理要求相同的专业和等级的建造师。派驻现场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各一名,并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具有2023年以来至少完成1个或以上的类似项目(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个合同不低于500万元的外墙装饰工程。①提供业绩对应项目的合同复印件以及完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②合同中必须清晰体现合同金额,否则视为无效业绩。③日期的认定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注: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人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内(爱众建设〔2025〕18号)、招标人集团公司官网(爱众集团官网)-招标采购栏-《企业限制投标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将被拒绝,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六、报名、招标文件获取:
(一)获取时间:招标文件自2026年2月3日至2月5日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
(二)获取方式及地点
1.网络方式: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广安发展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官网通过“供应商服务系统”上传报名资料(首次登录需注册并完善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有“供应商服务系统”使用问题,可在该网站下载查看使用手册或拨打代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
2.现场方式:请于获取时间内到广安发展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二段52号广安金土地集团办公楼一楼)获取招标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登记表。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无偿获取。
注: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2月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6年2月6日09:30-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安发展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二段54号-66号)。
九、本招标邀请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四川建设网、广安发展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网站及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广安爱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凤凰大道777号
联系人:兰先生
联系电话:13982616007
采购代理机构:广安发展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二段54号-66号
联系人:熊老师 联系电话:19567890206 电子邮箱:fzzxjysyb@163.com
监督投诉渠道:
爱众集团纪委:0826-2961916
通讯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凤凰大道777号爱众运营中心D栋42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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