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河政采交告土字〔2025〕2号
经过河口县人民政府批准,受河口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河口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电子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 | 起始价(元/㎡) | 增价幅度(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河自然资2024-03号 | 河口县山腰片区五条半河口北站至山腰火车站公路旁 | 3053.52 | 仓储用地 | ≥0.8且 ≤1.5 | ≤40% | ≥10%且≤20% | 50 | 80万元 | 570 | 10元的整倍数 |
河自然资2025-01号地 | 河口县南溪镇省道314公路旁 | 85445.63 | 工业用地 | ≤1.5 | ≤40% | ≥10%且 ≤20% | 50 | 1300万元 | 306 | 10元的整倍数 |
河自然资2025-04号 |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西片区G326国道旁 | 92654.92 | 仓储用地 | ≤2.0 | ≤50% | ≥10%且≤20% | 50 | 1500万元 | 334 | 10元的整倍数 |
附:河自然资2025-04号宗地为标准地,控制性条件为:固定资产投资强度:144.9万元/亩;亩均税收:7.45万元/亩;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8.11万元/吨标煤;单位排放工业增加值:12.57万元/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县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以及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余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挂牌出让的宗地设有底价。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 土地成交价款中不含相关税费,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计税标准缴纳;
4.土地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10个工作日内到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和权益科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土地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土地竞得人所缴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其它事项: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宗地以现状土地条件挂牌出让。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其他有关要求事项,按挂牌出让文件有关内容执行。
十一、竞买报名初审地点及联系方式
初审地点:河口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四楼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412室)
联系人:邓光熊、钟凯成、李豪
联系电话:0873-3450197,0873-3422602、0873-3450578
十二、竞买保证金缴款户名及开户银行
户名:河口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河自贸区支行
银行账号:53050166733600000227-0001
十三、此公告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等网站及媒体同步发布。如有变化,将在原发布渠道及时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十四、在操作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理。
河口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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