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5012025000028
二、项目名称:智能网联汽车车路协同示范线第三方管理机构服务(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信通院车联网创新中心(成都)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双龙路488号怡和新城E2区9栋22楼 | 378,000.00元 | 92.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信通院车联网创新中心(成都)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19010000 | C19010000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智能网联汽车车路协同示范线第三方管理机构服务 | 详见磋商文件 | 接受项目委托后,第三方专业机构应具有较强业务能力、丰富实践经验、熟悉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组建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组织能力的项目团队,按要求积极有序组织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示范运营等相关支撑管理工作,按时向委托单位汇报工作进展,确保相关工作安全规范开展。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方馨(采购人代表)、彭涛、刘文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以下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不足6000元按6000计取。
100万元以下:1.5%;100-500(万元):0.8%;500-1000(万元):0.45%;1000-5000(万元):0.25%;5000-10000(万元):0.1%;10000-100000(万元):0.05%;100000万元以上:0.01%。收款单位: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开户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江支行;银行账号:23301201000005871。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编号:51150025210200005665
2.监督部门:宜宾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8228012,地址:宜宾市南岸西区瑶湾路300号
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经济合作和新兴产业局
地址:宜宾市经济合作和新兴产业局(龙湾路集中办公区197号5号楼510)
联系方式:0831-78656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开发区龙头山路199号浙商新天地6幢7层15-20号
联系方式:136082587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女士
电话:13608258745
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