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汉滨区陕茗现代农业园区产业路改建工程监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宏盛祥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29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XD2025-AK-039
项目名称:汉滨区陕茗现代农业园区产业路改建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滨区陕茗现代农业园区产业路改建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4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服务 | 监理服务一项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4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陕茗现代农业园区产业路改建工程监理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 (陕财办采(2023)4 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陕茗现代农业园区产业路改建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2)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3)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6)财务报告:提供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4年8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8)税收缴纳证明:自2024年8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8月19日 至 2025年08月25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宏盛祥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2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宏盛祥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安康市汉滨区文昌路西巷12号1栋2单元301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8月2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宏盛祥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安康市汉滨区文昌路西巷12号1栋2单元3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须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将介绍信、法人授权书(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574747105@qq.com邮箱,并联系代理机构审核无误后获取采购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滨区双龙镇人民政府
地址:汉滨区双龙镇双龙社区四组
联系方式:0915-30190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宏盛祥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文昌路西巷12号1栋2单元301室
联系方式:188091500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18809150058
陕西宏盛祥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