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城市照明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一 期)
回复01号
1.投标人资格要求(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请问: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可承担的设计业务范围涵盖照明工程设计,是否符合招标的设计资质要求?
回复: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各行业、各等级的建设工程设计业务;取得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相应行业相应等级的工程设计业务及本行业范围内同级别的相应专业、专项(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除外)工程设计业务;取得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本专业相应等级的专业工程设计业务及同级别的相应专项工程设计业务(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除外);取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本专项相应等级的专项工程设计业务。”且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具备建筑工程行业或专业设计资质的企业,可承担相应范围相应等级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照明工程设计、消防设施工程设计等专项工程设计业务,不需单独申请以上专项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可承担的设计业务范围涵盖照明工程设计,符合招标的设计资质要求。
乐山市市中区市政设施服务中心
2025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