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采购项目已启动,现征集优秀供应商,征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欢迎参与。
一、采购人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二、采购需求
本项目选定 4 家供应商,为我公司提供周期为 1年的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一)招标代理服务
供应商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我公司要求,组织开展采购项目实施,具体包括:
1.在我公司要求的时间内按委托要求完成全部相关代理工作,组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比价、比选及其他国家规定的其他方式;
2.负责组织发标、开标、评标活动。供应商在我公司项目组织实施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尊重我公司意见,并保证项目组织实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3.供应商依据我公司授权的范围及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在充分了解我公司要求及招标内容的前提下,应按照我公司的采购文件模板编制招标文件、竞争性磋商\谈判文件、询价文件、单一来源邀请文件、比价、比选等相关文件;
4.负责澄清我公司提出的项目实施中有关文件中的问题。如需修改相关文件,需经我公司事先书面同意后方可修改,按需要组织标前会;
5.负责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和主持开标仪式,提供开标必要的场地和设备;
6.经我公司确认,聘请技术专家,组建由我公司、技术专家等有关人员组成的评标委员会或评审小组;
7.组织评标会议(现场必须配备专业视频监控/录像设备,每个会议室配备至少1个监控摄像头/1台录像设备,且保证能够覆盖会议室所有角度),撰写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8.评标结果经我公司确认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负责联络我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事宜;
9.整理招标/磋商/谈判/询价/比价/比选、评标等与本次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的文件、录音录像资料,交我公司保管;
10.负责接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妥善保管,并在招标完成后按有关规定负责退回给投标人,如果因投标人违规,或中选人齐标等原因而导致投标保证金没收的,没收的投标保证金归我公司所有,供应商负责在投标有效期到期后1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交付我公司。
11.供应商服务范围须覆盖河北省行政区域,具备在石家庄组织现场开标的能力,且开标地点应位于石家庄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新华区、高新区行政区域内,此外各地市分公司的项目需在当地组织开标。
(二)采购相关咨询服务
为我公司所辖机构提供和采购相关的信息咨询服务,如遇重大项目,提供相关专家,协助我公司开展需求论证服务。
(三)采购制度培训
开展采购制度培训讲座或线上课程,向我公司采购人员提供采购法规解读、采购全流程实操规范、风险防控与案例分析,提高采购人员合规意识与实操能力,防范采购风险,提高采购效率,培训需提供培训方案及照片等,且培训次数不低于一次。
(四)人员要求
供应商为我公司配备相关服务团队,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配备一名项目负责人,需具备5年及以上招标代理工作经验,持有招标师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级招标采购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证书(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或中级及以上工程/经济类职称;
2.配备两名专业技术人员,需具备3年及以上招标代理工作经验,熟悉货物、服务、工程类招标流程,持有初级及以上招标采购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中国招标投标协会)证书;
3.配备一名应急支持人员,需具备1年及以上招标代理工作经验,熟悉招标异议、投诉处理流程,可在核心团队成员因故缺位时,接替开展工作,持有初级及以上招标采购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中国招标投标协会)证书。
供应商应提供团队人员信息,我公司有权要求对供应商提供的团队人员进行更换;供应商需保证团队人员的稳定性,供应商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团队人员的,需书面征得我公司同意。确需更换团队组成人员的,应提前7天书面说明原因,并经我公司同意后方可更换。更换团队成员的执业资格、技术职称、从业经验、技术水平不得低于被更换团队成员,否则我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五)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于收到项目委托通知1个工作日内确认委托事项,反馈采购初稿完成时间、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内容;
2.供应商应自收到书面委托通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文件的编制工作,对于委托方提出的简单修改意见,供应商一般于1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调整较大的实质性修改意见,一般于3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
3.供应商应当根据委托方要求,合理安排现场评审时间。应当以完成项目评审2个工作日内,反馈项目评审报告。
4.我公司委托项目评审专家数量要求:100万以下项目,评审专家原则上为5人,100万元(含)以上项目,评审专家原则上为7人。
5.供应商应于招标/磋商/谈判/询价/比价/比选公告发布的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10分钟内,向委托方反馈供应商报名情况。
6.供应商应提醒、指导供应商在“人保e采”管理系统完成供应商入库、项目报名等工作。采购文件发售过程中,供应商应仔细核对供应商购买人员的身份信息及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性和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要求。
7.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3个工作日内,将项目采购实施档案的电子评审资料移交至委托方,采购实施档案实物文件及录音录像资料于7个工作日移交至委托方。
8.供应商应严格对我公司委托实施的采购项目相关信息进行保密,防止泄密。
9.在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计我公司时,协助我公司答复有关审计问题。
三、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自2023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xinyongfuwu/?navPage=5%3C/p%3E%3Cp%3E
6.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五、供应商报名
(一)供应商入库: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登录中国人保财险采购门户https://***/ 申请注册入库,审核通过后方可申请参与项目,注册入库详情请登录采购门户查阅《人保e采管理系统供应商入库操作指南》。
(二)除特殊行业外,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不能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三)采购项目报名:已完成注册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可凭中国人保财险采购门户的登录截图报名。未完成注册审核的供应商,需首先注册审核入库后方可报名。
(四)请提供供应商资质证明材料1、2、4条至指定邮箱:zhangjingmei03@heb.picc.com.cn。
六、其他
报名联系人:张敬梅
电 话:17603103671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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