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通用水务自来水有限公司、昆明清源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监理服务单位招标
(招标编号:(鼎)招字第(2025)-003-51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市辖区
1.招标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6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
2.项目概况与招标工作内容
2.1项目概况:对2026年度监理服务单位进行选定,拟选定3家。按照单个项目进行委托,单项委托金额不超过50万元。
2.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招标范围:完成昆明通用水务自来水有限公司、昆明清源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工程监理服务。根据单项工程项目实际业务需求及委托书要求,开展与单项工程监理相关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工作内容: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及委托人要求,开展通用水务、清源公司供水范围内的市政
配套供水设施新建、迁改工程项目全过程监理工作;
(2)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及委托人要求,开展通用水务、清源公司供水范围内的“—
户一表”新建、改造工程项目全过程监理工作;(3)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及委托人要求,开展通用水务、清源公司供水范围内的用户
新装、改移装、增容等工程项目全过程监理工作:
(4)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及委托人要求,开展通用水务、清源公司市政供水设施技术
改造、维修维护等工程项目全过程监理工作;
(5)完成委托人要求的其他监理工作。
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变更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资料管理,组织协调(四控三管一协调)以及保通工作和材料检验等。并负责监理工程范围内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及施工现场协调管理等。
注具体服务范围以实际委托为准。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实施条件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2.4项目技术质量要求
监理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地方、行业的法律、法规,按照委托的监理合同、工程建设合同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等文件实施监理工作。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图纸会审、设计变更通知书和国家颁发的现行施工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组织施工和验收。监理单位须全面履行监理合同(包括施工合同的组成及附件)约定的所有责任和义务,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合同》及相关规范履行监理职责。
2.5服务期限:1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6监理周期:自收到委托书之日起,至工程验收合格且工程缺陷责任期届满之日止。
2.7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
标准》(GB50300-2013)验收标准、《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23-
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
收规范》、《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5-2001)、《建筑物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标准》(GB/I50224-2018)及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符合设计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监理服务质保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2.9入围单位数量:3家,即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本项目为两个招标人共同招标,两个招标人分别与中标单位签订服务合同,由招标人根据自身需求按照排序依次进行单项工程委托,招标人不保证每个中标单位的最低份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定证明文
件: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自2022年以来至少承担过(含已完工或在建)1个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服务(业绩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4拟派往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必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自2022年以来至少承担过(含已完工或在建)1个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服务,且不得更换,必须为本单位人员。
3.5投标人拟派的其他监理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不少于(含)2人,并提供项目组成员关系在本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6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近三年(2022-2024)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初年提供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
3.7投标人信誉:①近三年(2022年至今)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
②.投标人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
(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5日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11日17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需开具招标文件费用的,请汇款至账户。4.3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定凭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上资料不齐,不予受理。
4.4获取方式::①现场获取:携带要求资料获取招标文件。②线上获取:将资料要求的扫描件发至邮箱,并及时联系代理工作人员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作拒收处理。
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苏工
手机: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转自—https://***/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