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度招标)偃师市大家头棚户区改造项目供电工程(三标段)商业及公共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DH2026-18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市
一、招标条件
本偃师市大家头棚户区改造项目供电工程(三标段)商业及公共部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93.861806 万元,招标人为偃师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偃师市大家头棚户区改造项目供电工程(三标段)商业及公共部分,主要内容为偃师市大家头棚户区改造项目供电工程(三标段)商业及公共部分图纸范围内的电缆与桥架。具体施工内容详见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偃师市大家头棚户区改造项目供电工程(三标段)商业及公共部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偃师市大家头棚户区改造项目供电工程(三标段)商业及公共部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 2.2 根据洛财购[2021]14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2 供应商须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3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成交后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及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4 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 号),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3.5 本次采购为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9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9 月 30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现场获取须提供以下资料: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现场获取须提供以下资料: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加盖公章的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非工作日请提前打电话预约。磋商文件工本费:100 元/份。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0 月 09 日 10 时 00 分
六、开标时间:2026 年 10 月 09 日 10 时 00 分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偃师市大家头棚户区改造项目供电工程(三标段)商业及公共部分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6 年 10 月 9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2026-182
项目名称:偃师市大家头棚户区改造项目供电工程(三标段)商业及公共部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38618.06 元 最高限价:1938618.06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偃师市大家头棚户区改造项目供电工程(三标段)商业及公共部分 1938618.06 1938618.06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磋商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为偃师市大家头棚户区改造项目供电工程(三标段)商业及公共部分,主要内容为偃师市大家头棚户区改造项目供电工程(三标段)商业及公共部分图纸范围内的电缆与桥架。具体施工内容详见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 采购范围: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答疑(如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5.4 采购包划分:本项目共 1 个包,供应商应就本项目进行完整响应,不得拆分,否则将不被接受。 5.5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6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7 文明工地目标:达到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5.8 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扬尘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5.9 工期:45 日历天。 5.10 缺陷责任期:24 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缺陷责任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 2.2 根据洛财购[2021]14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2 供应商须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3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成交后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及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4 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 号),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3.5 本次采购为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 年 9 月 23 日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现场获取须提供以下资料: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现场获取须提供以下资料: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加盖公章的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非工作日请提前打电话预约。
磋商文件工本费:100 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0 月 9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时间:2026 年 10 月 9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贾工
咨询电话: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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