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韵阳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广西三月三·八桂嘉年华”闭幕式暨2026大地飞歌项目结算审核服务第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广西韵阳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拟采用公开询比的方式采购“广西三月三·八桂嘉年华”闭幕式暨2026大地飞歌项目结算审核服务,项目具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简介
1.采购人名称:广西韵阳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2.采购项目名称:“广西三月三·八桂嘉年华”闭幕式暨2026大地飞歌项目结算审核服务(第二次采购)
3.服务内容:对“广西三月三·八桂嘉年华”闭幕式暨2026大地飞歌项目已产生的费用进行专项结算审核,审核范围包括舞台搭建、VJ制作、导演及宣传推广服务、活动执行及其他已产生的相关费用;成交供应商须按照相关规范及合同文件进行审核并出具正式的《结算审核报告》,报告内容需涵盖审核范围、审核依据、审核结果等;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审核工作并提交正式报告。
4.采购控制价:不高于8000元(含税)。
二、报价人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必须一致。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投标截止时间所在月份不计)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3.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报价人在报价期间,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处罚期未结束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报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报价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
三、评审办法
通过综合评议法对报价人进行评分,最终依照分数高低确定拟成交供应商。评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序号 | 评分因素 | 总分值 | 评分细则 | 评分标准 |
1 | 报价 | 20 | 1.评分报价:各报价单位的有效报价。 评分基准价:有效报价的平均报价。 如有报价过低,不能保证服务质量的,经评审小组认定属于恶意的,其报价将作无效处理。 2.本项最高得分为20分,报价得分公式:评分报价 ≤评分基准价:得分=20-(评分基准价-评分报价)/评分基准价×100×0.1,评分报价>评分基准价:得分=20-(评分报价-评分基准价)/评分基准价×100×0.2。 | |
2 | 项目团队 | 20 | 人员配备情况 | 配备具有资质人数且能满足项目开展的人员。 1.派团队总人数(含负责人):达到3人得4分,达到5人得6分,达到8人得8分,达到10人及以上得10分。 2.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得4分,同时具有高级职称的,加2分,最高6分。 3.除项目负责人外,团队中每有1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得2分,最高4分。 本项满分20分。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证书及社保证明。 |
3 | 业绩分 | 30 | 报价人自2024年7月1日起,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提供结算审核服务(单个项目结算审核金额100万元以上),每个项目3分,最高30分。过往项目实施案例需提供签约合同关键页。 | |
4 | 方案分 | 30 | (0-10分):方案笼统或缺乏针对性,未明确审核方式及审核要点,无审核流程或争议处理机制。 (10-20分):方案内容基本完整,但不够完善,审核方式缺乏针对性,审核流程及争议处理机制表述不清晰。 (20-30分):方案内容详实且完善,审核方式清晰,具有明确审核流程、争议处理机制等,对各类费用审核要点及核减方向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 | |
5 | 最终得分 = 报价得分+项目团队得分+业绩分+方案分 | |||
四、获取询价文件
1.获取时间: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19日18:00(北京时间)。
2.获取地点及方式:请登录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链接])进行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可在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后再行报名。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0771-5581051、5715031。提示:供应商只有在“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并获取(购买)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3.费用:平台报名服务费200元,缴后不退。
五、报价文件递交
1.时间:在2026年10月20日12:00前递交报价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49-2号广西民族艺术宫6层广西韵阳文化艺术有限公司608室综合管理部。报价材料接收人:林女士 电话:13907712733
六、报价所需文件
1.报价函
2.资信部分:
(1)报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社保证明材料: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与报价人一致)复印件,以及报价截止时间前3个月(不含报价截止时间所在月份)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3)报价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报价人可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或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查询报价人主体信用记录,同时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并提交。
(5)本次服务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6)其他材料。
七、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我公司成交通知后,由我公司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服务合同。
八、其他
(一)我公司在收到报价文件后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评议中有疑问将与报价文件联系人进行电话沟通,请予以及时解答。
(二)本询价公告仅作为我公司选聘咨询服务中介机构用途,我公司对本询价公告享有最终解释权。报价供应商一经接受本询价公告即视为无条件同意,并保证对本询价公告中所涉及我公司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不可外泄;除经我公司书面同意外,报价供应商不得为其他目的复制、传播及使用本询价公告;不得向未经我公司允许的第三方透露项目基本经营状况、项目财务状况、委托人情况等方面的内容。
九、联系方式及地址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49-2号广西民族艺术宫6层
联系人:洪女士 电话:13768867826
十、监督方式
国宏集团纪委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771-5896132;
国宏集团纪委纪检监察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凤翔路信达大厦8楼808室,邮编:530022
广西韵阳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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