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城镇污水提质增效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幸福南路、徐海西路、海陵路、振兴北路、果园路)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东海县城镇污水提质增效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已由东发改复〔2022〕7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财政资金,现已落实。目前东海县城镇污水提质增效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幸福南路、徐海西路、海陵路、振兴北路、果园路)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江苏宏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东海县城镇污水提质增效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幸福南路、徐海西路、海陵路、振兴北路、果园路)监理
2.2标段编号:3207222207260002011001
2.3 建设地点:东海县幸福南路(铁路桥-311)、徐海西路(振兴路-幸福路)、海陵路(幸福路-245)、振兴北路(富国路-石安河)、果园路(富华路-海陵路)。
2.4 工程规模:对东海县城镇污水提质增效幸福南路(铁路桥-311)、徐海西路(振兴路-幸福路)、海陵路(幸福路-245)、振兴北路(富国路-石安河)、果园路(富华路-海陵路)道路雨污分流改造,主要内容为新建污水管道,污水检查井及道路拆除与恢复等工程。
2.5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设备安装阶段“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2.6 监理服务期:120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具体与施工期同步,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同时配合至竣工结算审核结束)。
2.7 监理服务招标最高限价:3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否决其投标。
2.8 质量:合格.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服务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2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3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有效的);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有效的);特别提醒:资格审查时执行建办厅函(2025)13号文电子证书的相关规定,电子注册证书的,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否则按重大偏差处理。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后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规定进行配备、〔2019〕第3号文规定和投标承诺进行配备;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9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参照执行连建质【2007】551号文。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原在监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建设单位同意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同时在跨设区市的项目上任职;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其它要求:
(1)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5号文等规定,省外工程监理企业须提供载有二维码的“省外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验申请表”和“省外工程监理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验汇总表”,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并在相关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监理机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
(3)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 号文、连建发[2021]336号、连建发[2021]338号文。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有在监但满足要求)、不出借挂靠资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5)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6)投标人确认的总监(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并提供2024年12月至2025年05月连续 6 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项目负责人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授权委托书授权期限应同投标有效期。
(7)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8)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
3.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4.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分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监理费评标价以元计,评标价取费小数点保留2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本项目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本项目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三、方法四其中的一种。需抽取的所有值与系数,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
K值的抽取范围为95%、96%、97%、98%、99%、100%。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 的取值范围:10%,15%,20%,25%,30%;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
1、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2、除确认评委评审和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5年07 月01 日至2025年07 月08 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7 月15 日上午09时00分。
6.2投标文件提交: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各投标人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自行上传至网络投标平台。
6.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要求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4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东海县晶都大道与幸福北路交汇处
联系人:赵瑶/李源源电话:15151295878/1396130128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东海县牛山街道幸福北路166号浅水湾美墅5区7栋7-2号
联系人:唐静电话:0518-87251856/13775416740
异议书接收单位:江苏宏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8-87251856。
投诉书接收单位:东海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518-80301650。
9、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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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制作软件中“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代理人不能签字或签章的,须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至其他材料中,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以原件扫描件形式上传到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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