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项目概况
荥阳市王村镇人民政府2025年王村镇柏朵村标准化生产厂房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荥财磋商-2025-55 | |||||||||||||||
| 2、项目名称:荥阳市王村镇人民政府2025年王村镇柏朵村标准化生产厂房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3,430,637.15元 | |||||||||||||||
最高限价:3430637.15元
|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 采购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和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2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4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部门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5.5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2025年12月25日之前完工; 5.6 保修期(质量保证期):2年; 5.7 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包。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施工工期。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 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承诺书,格式自拟,需盖单位公章); 3.3 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文件响应文件格式; 3.4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截图内容要完整清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根据需要对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核查(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止),并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结果为准。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或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需盖单位公章)。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5年11月20日 至 2025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陆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参照《荥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入库登记指南》《荥阳市公共资源中心交易主体CA数字证书办理服务指南》绑定CA数字证书,填写信息提交系统自动验证。在规定时间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具体办理事宜请登陆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供应商操作指南》);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5年12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荥阳市中原路与飞龙路西北角政务服务中心七楼)第二开标室。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荥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 1.1、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供应商)请登录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手册请查询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 1.2、投标人(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2、开标: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进入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具体事宜请查看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3、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以中标价为基数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4、本项目采购监督部门为:荥阳市财政局。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荥阳市王村镇人民政府 |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314省道北50米 | |||||||||||||||
| 联系人:王治国 | |||||||||||||||
| 联系方式:13523592991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18层 | |||||||||||||||
| 联系人:张家婷 | |||||||||||||||
| 联系方式:0371-66690002/66690003 18238943027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张家婷 | |||||||||||||||
| 联系方式:0371-66690002/66690003 18238943027 | |||||||||||||||

当前位置: